

長裕欣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5/312.發生緣由:修正承認事項第一案說明、第二案及附錄四虧損撥補表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之102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3/292.發生緣由:1、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擬訂於: 6月19日(三) 上午9時,於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號9樓(本公司大會議室)召開。股票停止過戶日,自民國102年4月21日至民國102 年6月19日止。 2、依公司法規範,102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訂定如下: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3. 101年度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停止公開發行(特別決議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3、依據公司法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超過 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 討論。 3.受理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9日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 期為憑)。 4.受理處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9樓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 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理由。 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由逢缺待補變動為劉語潔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舊任者姓名:逢缺待補新任者姓名:劉語潔 新任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劉語潔處長於102年03月30日就任。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9公告內容:1、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擬訂於: 6月19日(三) 上午9時,於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9樓(本公司大會議室)召開。股票停止過戶日,自民國102年4月21日至民國102年6月19日止2、依公司法規範,102年股東常會開會議程訂定如下:(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3. 101年度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擬停止公開發行(特別決議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3、依據公司法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超過300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受理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29日下午5時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4.受理處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58號9樓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理由。
公告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成員因101/11/7股東臨時會 董監事全面改選提前解任1.事實發生日:101/11/072.發生緣由:第一屆薪酬委員會成員因101/11/7股東臨時會董監事全面改選提前解任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惠周先生 聲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蕭天信先生 鼎鑫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吳子南先生 宏誠創業投資(股)公司副總經理3.因應措施:本公司依法規定將於達到設置薪酬委員會標準時,再擇期召開董事會聘任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1/11/07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葉東煇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鴻文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智惠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孟修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業務及管理需求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1/11/0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充分回答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11/0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忠諺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耀庭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生效日期:101/11/07~104/11/0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1/0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重要議案(1)通過推選董事長案(2)通過更換簽證會計師案(3)通過102年稽核計劃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 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1/11/0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蔡忠諺 長裕欣業(股)公司 董事長董事 長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法人代表人)董事 鄭耀庭 長裕欣業(股)公司 總經理董事 黃高張 長裕欣業(股)公司 副總經理董事 莊景智 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11/07~104/11/0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鄭耀庭 董事莊景智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龍華大浪街道辦華霆路180號潮回樓科技園3棟6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LED自動化設備製造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係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自101年10月4日起,終止與櫃檯買賣中心簽訂之興櫃股票 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1.事實發生日:101/09/27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101年9月27日收到櫃檯買賣中心函,字號:證櫃審字第10100228673號,前因本公司主協辦推薦券商元富證券公司、第一金證券公司及統一證券公司等,業具已函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之主協辦推薦券商,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自101年10月4日起終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10/044.其它應敘明事項:未來本公司視適當時機重新申請股票櫃檯交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9/1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1/11/07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巿中和區連城路258號9樓本公司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1)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2)選舉事項:1.全面提前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0/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1/0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19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主協辦推薦券商元富證券公司、第一金證券公司及統一證券公司等,業具已函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之主協辦推薦券商,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無輔導推薦證券商者,終止興櫃掛牌買賣,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終止興櫃股票登錄掛牌買賣,待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掛牌作業。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實際終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09/1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顧浚棠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耀庭 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請辭。7.生效日期:101/09/19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2271679-1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9/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顧浚棠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耀庭 長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請辭。6.新任生效日期:101/09/19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總經理顧浚棠先生,因其個人另有生涯規劃及健康因素,請辭總經理一職,本公司於101年9月19日董事會,推選鄭耀庭先生擔任總經理。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9/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一平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忠諺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原任董事長請辭。6.新任生效日期:101/09/19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董事長李一平先生,因公務繁忙,於101年9月19日董事會,請辭董事長一職,本公司並於同次董事會推選蔡忠諺先生擔任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01/09/182.事件緣由:本公司受景氣因素影響致減產,為保全公司與全體員工之整體利益,本公司於勞資合意及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之前提下,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於101/09/19起實施減少工作時間每週一日(依減少之工作時間比例減發),惟只限台灣地區之員工。撙節固定成本支出後,雖可有部分費用之節省,惟更重要的是其象徵性的意義,代表公司從管理階層到全體員工對股東負責任之表現。本公司實施工時調整撙節支出方案僅為短期措施,待一旦客戶訂單回溫,出貨恢復正常,本公司將會立即恢復原本工時與薪資。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不適用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7.決策過程:經雙方協商後,員工同意在雇主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配合雇主,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14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本公司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無輔導推薦證券商者,終止興櫃掛牌買賣,故本公司終止興櫃掛牌買賣。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之。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10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本公司無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僅餘一家輔導推薦證券商者,必須在興櫃市場停止交易,故本公司股票依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之公告,將於101年9月17日開始在興櫃市場停止交易。本公司會在三個月內盡力覓得接任推薦證券商,再向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09/17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募集期間延長之 補償方案及承諾書1.事實發生日:101/09/102.公司名稱: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申請募集期間延長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0172號函,核准延長101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9月30日止。6.因應措施: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訂定補償方案如後:一、本公司因延長募集期間致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之權益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二、適用對象:本公司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員工及認股人。三、申請期間:101年9月11日至101年9月21日止。四、補償方案: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於101年9月10日之前寄發「股款退回申請書」予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及員工。於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巳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認股繳款書收據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1年9月21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逾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全者,視為維持原認購意願。五、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一)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仍維持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以利息補償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數x發行價格4.5元】x【 (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利率(註1)/365】(二)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註1)/365】(註1)以申請期間起算日101年9月11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三)本公司依據股務代理部收到之股款退回申請書,預定於101年10月1日以匯款或開立支票及掛號方式退還繳交之股款;仍維持認購意願補償利息預定於101年10月1日以匯款或開立支票及掛號方式郵寄之。六、承諾書本公司經101年3月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6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8113號函核准在案。因市場環境變化本公司於101年6月18日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及調整發行價格為4.5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515號函核准。為順利完成資金募集及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董事長決定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 9 月30 日,為保障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權益,茲承諾若有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此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黃國書中華民國101年8月27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052.公司名稱: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因本公司無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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