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納諾(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4/08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5.發生緣由:配合當地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延長停工至4月12日24:00。6.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1/04/06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5.發生緣由:配合當地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自4月6日起至4月8日暫時停工。6.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1/03/29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提高本公司資本總額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三)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人尚未洽定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不超過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美金 0.1元,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訂定之。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合作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未定。11.參考價格:未定。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之股數、發行價格、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或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2)本公司於111年3月3日董事會提案決議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補充案)」,補充本公司於111年2月7日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中有關預計辦理次數、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私募案其他辦理內容不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A.110年度營業報告書。B.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C.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D.110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E.本公司背書保證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當期淨值30%以內先予決行辦理情形報告。F.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相關因應措施報告。G.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情形報告。H.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改善執行情形報告。I.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J.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K.修訂本公司「公司道德行為準則」。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A.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B.110年度虧損撥補案。C.110年度現金增資計劃變更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A.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特別決議)。B.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C. 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A. 補選董事一席案。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本公司章程第40條並參照台灣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111年4月15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2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入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2)受理董事提名期間: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25日止,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25日17時前送達。 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111年5月24日至111年6月20日止。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新增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3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3/29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一)提高本公司資本總額案。(新增;採特別決議)(二)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新增;採特別決議)(三)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2/28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9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3月12日至111年3月26日止。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3/03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呂鴻圖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5.新任者姓名:Nanoking Ltd.(代表人呂鴻圖)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大股東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呂鴻圖董事長發生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故自然解任,由111/3/3臨時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9.新任生效日期:111/03/0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法人董事Green Century Biotech Holdings Ltd. 代表人異動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032.法人名稱:Green Century Biotech Holdings Ltd.3.舊任者姓名:莊和達4.舊任者簡歷:台灣區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理事長5.新任者姓名:Naumov Alexander6.新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協理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8/26~113/08/259.新任生效日期:111/03/0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032.法人名稱:Nanoking Ltd.3.舊任者姓名:Naumov Alexander4.舊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協理5.新任者姓名:呂鴻圖6.新任者簡歷:Nanoking Ltd.董事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8/26~113/08/259.新任生效日期:111/03/0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 董事一職自然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03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董事長、呂鴻圖(中華民國籍)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5.新任者職稱、姓名及國籍:(待股東會補選董事)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8.異動原因:本公司呂鴻圖董事因個人稅務處份持股,委任之證券營業員於2/21~3/1連續6天誤賣合計54,000股(佔呂鴻圖董事直接與間接持股比例0.015%),致使呂鴻圖董事於111/2/21發生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故自然解任。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26~113/08/25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異動後是否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請輸入是或否,填「否」者, 請附加說明具體因應措施):是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03/03得知呂鴻圖董事長於111/02/21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
更正本公司111年02月0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有關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 申報相關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1/02/24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111年02月18日證保法字 第1110000421號說明二辦理更正。(二)更正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之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 更正說明如下: (1)原公告申報內容: 1.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不超過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美金 0.1元, 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 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2)更正公告申報內容如下: 1.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不超過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美金 0.1元, 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第一次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第二次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第三次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6.因應措施:特此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2月24日董事會提案決議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補充案)」,補充本公司於111年2月7日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中有關預計辦理次數、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私募案其他辦理內容不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人尚未洽定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不超過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美金 0.1元,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訂定之。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合作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未定。11.參考價格:未定。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之股數、發行價格、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或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2)本公司於111年2月24日董事會提案決議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補充案)」,補充本公司於111年2月7日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中有關預計辦理次數、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私募案其他辦理內容不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110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本公司背書保證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當期淨值30%以內先予決行辦理情形報告。(6)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相關因應措施報告。(7)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資金運用情形報告。(8)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改善執行情形報告。(9)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10)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11)修訂本公司「公司道德行為準則」。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3)110年度現金增資計劃變更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2)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本公司章程第40條並參照台灣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111年4月15日起至111年4月25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4月2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入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111年5月24日至111年6月20日止。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新增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3/29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一)提高本公司資本總額案。(新增;採特別決議)(二)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新增;採特別決議)(三)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2/28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9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3月12日至111年3月26日止。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聯合報2.報導日期:111/02/183.報導內容:本公司與中國大陸中石化的合作,初步整治天津大港油田 2,000 噸土壤,營收貢獻約人民幣150萬元。後續有機會拿下其他整治計畫,未來十年商機超過人民幣2,000億元等訊息。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6.因應措施: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特定獲利目標評論,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等資訊,上述報導中提及之內容與相關數據係屬自行推估預測,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訊為準,特此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0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人尚未洽定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發行總股數不超過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美金 0.1元,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訂定之。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合作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未定。11.參考價格:未定。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之股數、發行價格、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或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2/0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持股之關聯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9,25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13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13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5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1125.計息方式:參酌各關係企業金融機構存、借款利率水準6.還款之:(1)條件: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與利息(2)日期:借款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8,42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5.6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2/07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100%持股之關聯企業(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9,25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13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8,42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5.66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3/29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2/28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3/29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3月12日至111年3月26日止。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1/1/20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新任人員簡歷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1/01/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淑娟/本公司財會管理室特別助理/健康力股份有限公司財會暨管理部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前財務長於110/10/25辭職,111/01/20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任用蔡淑娟為本公司財務長7.生效日期:111/02/018.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說明前: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淑娟/本公司財會管理室特別助理/健康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補充說明後: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淑娟/本公司財會管理室特別助理/健康力股份有限公司財會暨管理部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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