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博科技(公)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本公司民國一○○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6月24日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361號5樓大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民國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3、修訂「背書保證施行辦法」。(四)臨時動議。四、盈餘分派案主要內容:現金股息新台幣55,922,514元整,每股分配新台幣0.9元整,股票股息新台幣23,611,730,每股分配新台幣0.38元整,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五、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26日起至民國100年6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04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100年04月25日郵戳日期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如欲於一○○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其受理處所為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361號5樓,受理期間為100年4月23日至100年5月3日止。八、特此公告。
主旨: 98年度現金股利發放事宜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99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7元整。二、茲訂定民國99年8月10日(星期二)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8月6 日至99年8月10日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9年8月5日前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三、本公司現金股利自民國99年8月31日起發放。四、特此公告。
主旨: 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5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99年06月25日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361號5樓大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8 年度營業報告。2、9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98年度決算表冊案。2、9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修訂案。2、修訂資金貸與作業程序。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四)臨時動議。四、盈餘分派案主要內容:現金股利新台幣43,495,289元整,每股分配新台幣0.7元整,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五、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民國99年04月27日起至民國99 年0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99年04月26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99年04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七、其他應?明事項: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括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99年4月21日起至99年5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05月03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寄達或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仲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復興一路 361號5樓,聯絡人:廖美玲,電話:03-3287070分機6928)。(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七)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八) 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10/2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宗羲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周育正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明昱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秀湄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應業務及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10/2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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