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耀科技(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1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元錫 / 朝陽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所) 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5/25_104/05/248.新任生效日期:102/08/13_104/05/24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日期為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日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民國102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102年5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實際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25元調整為2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2175號函准予核備,並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2年8月1日園商字第102002278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38,280,529股(含私募4,200,000股及員工認股權尚未變更登記7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82,805,29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普通股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664,710元。3.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41,447,000股(含私募4,200,000股及員工認股權尚未變更登記7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14,470,000元。4.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5.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6.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7.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三、本次增資股票於102年8月26日(星期一)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上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無須再辦理任何手續。(二)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民國102年8月26日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集保帳戶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提供正確集保帳號,並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7/25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股數3,166,471股,每股發行價格28元,總計新台幣88,661,188元,業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並訂定102年7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2/07/19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102/07/18截止,惟尚有部份原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76條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繳納期間自102年7月26日至102年8月26日止。(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公告本公司102年6月份自結報表之速動比率、負債比率、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及銀行可使用融資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02/07/10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4月10日證櫃審字第10101004141號函辦理。一、102年6月份財務比率速動比率:147.39%負債比率:43.56%二、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月份102年07月102年08月102年09月現金流入合計 171,917 89,151 110,780現金流出合計 150,323 98,754 78,819三、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融資額度:645,000仟元已用額度:204,729仟元額度餘額:440,271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補充公告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192.發行股數:3,166,471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88,661,188元5.發行價格:每股28元6.員工認購股數:316,648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每仟股認購74.06653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7/0713.最後過戶日:102/07/02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03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0716.股款繳納期間:102/07/12_102/07/1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5/22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商業銀行新竹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公告本公司102/6/13公告內容7.原股東認股比例。(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變更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元奇投資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二席法人董事辭任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5/25_104/05/24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配合公司上市櫃計劃調整董監結構因素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1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崑峰 / 本公司一般董事代表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其代表之法人董事辭任董事職務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5/25_104/05/24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依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另選任之。
公告本公司102年5月份自結報表之速動比率、負債比率、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及銀行可使用融資融度情形1.事實發生日:102/06/06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4月10日證櫃審字第10101004141號函辦理。一、102年5月份財務比率速動比率:140.95%負債比率:44.82%二、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月份102年06月102年07月102年08月現金流入合計 201,366 129,833 42,620現金流出合計 106,585 116,591 114,035三、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融資額度:530,000仟元已用額度:248,689仟元額度餘額:281,311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核備調整發行價格)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31,664,7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5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本次現金增資實際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2175號函准予核備。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光學膜(Optical Films)>(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3年7月6日,第9次修正於99年6月23日。(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384,255,290元,分為38,425,5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發行新股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664,7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1.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計316,648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849,823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74.16483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8元。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待董事會決議之。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415,920,000元,分為41,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兆豐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十二)存儲款項銀行:玉山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十三)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2.分送方式: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式: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待確定後再公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5/31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102年5月22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2175號函核准備查。(2)本次新股認股基準日與現增相關之日程,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2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166,471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664,71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28元(暫訂)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16,648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10%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暫定可認購74.16483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2年4月25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166,471股,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變更發行價格後之新股認股基準日與本次現增相關之日程,俟呈奉主管機 關核備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事實發生日:102/05/2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及玉山商業銀行新竹分行3.與公司關係:委託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5/22~102/08/08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公告。 (2)訂約日期:102/05/22 (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及其總行所屬各分支機構 (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5)契約終止日暫訂。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5/22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05/093.變動原因:經參考近期股價呈現逐步上升趨勢及未來營運發展情況,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之相關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無。5.預計執行進度:102年第3季。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無。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無。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2年4月25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166,471股,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變更發行價格後之新股認股基準日與本次現增相關之日程,俟呈奉主管機 關核備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1.事實發生日:102/5/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現金增資美金2,00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至101.12.31為美金3,257,517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增資美金2,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增亮膜等光學膜的研發、製造、加工及批發,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至101.12.31為新台幣47,80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1年度為 -NTD16,727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3,257,517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間接持股100%轉投資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由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公司營運需要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5月22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投審會已核准3,900,000元,本次投資金美2,000,000元,總計美金5,900,000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9.65%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2.55%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1.7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3,257,517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4.77%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2.26%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2.72%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9年: USD285仟元100年: -USD876仟元101年: -USD576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本次投資美金2,000,000元,待投審會核准後方行匯出。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31,664,7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光學膜(Optical Films)>(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3年7月6日,第9次修正於99年6月23日。(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384,255,290元,分為38,425,5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發行新股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664,7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1.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計316,648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849,823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74.16483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待董事會決議之。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待董事會決議之。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415,920,000元,分為41,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待洽定後另行公告。(十二)存儲款項銀行:待洽定後另行公告。(十三)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2.分送方式: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式: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待確定後再公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52.增資資金來源:原股東及員工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166,471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664,71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暫訂)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16,648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10%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暫定可認購74.164834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主要內容包含發行條件、發行股數暨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因應客觀環境或於除權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 變動而需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25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639,806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69,853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683,001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新101年1期:嗣後如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等事由,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一號五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1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採用IFRS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0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訂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102年4月3日至102年 4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提案處所為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一號三樓。
*TL 61 3666 光耀 102/01/24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換股作業計劃公告-補充公告序號:1主旨: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換股作業計劃公告-補充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計減少實收資本新台幣504,609,710元,計銷除50,460,971股(普通股48,292,810股,私募普通股2,168,161股)彌補虧損,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968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2月22日證櫃審字第101003126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lms)>(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四)公告方式: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3年7月6日,第9次修正於99年6月23日。(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844,600,000元,分為84,4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減少資本銷除股份辦法:1.本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504,609,7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0,460,971股(普通股48,292,810股,私募普通股2,168,16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本次減少資本比率為59.745407%,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原持股比例減少(計算至股為止),每仟股減少597.45407股(即每一仟股換發402.54593股)。2.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4.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民國101年11月26日增資基準日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4,200,000股,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全部股數,不參與101年度減資彌補累積虧損之相關事宜。(九)1.減資前實收資本額886,600,000元,分為88,660,000股,明細如下列:(1)普通股80,831,000股(2)私募普通股3,629,000股(3)私募普通股4,200,000股(101.11.26募足,不參與減資)2.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81,990,290元,分為38,199,029股,明細如下列(1)普通股32,538,190股(2)私募普通股5,660,839股(其中4,200,000股不參與減資)3.減資後額定資本總額不變,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十)本次減資用途: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十一)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后:1.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2年1月22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2年1月24日。(3)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2年1月23日至民國102年2月3日止。(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月25日至民國102年2月3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月29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2年2月4日。(7)舊股票停止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2年2月4日。(8)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9)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2.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8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3.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http://newmopsov.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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