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統(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1/05/04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2)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72,811(3)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4(4)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27(5)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370,739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2)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72,811(3)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7(4)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97(5)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370,7394.變更原因:資本規劃。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僅調整發放股利種類,股利發放總額無變更。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4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1號13樓之1(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0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一0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情形報告。(新增)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一一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0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辦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辦理股票申請上櫃案暨辦理現金增資原股東全數放棄案。(3)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5)修正「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6)修正「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7)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04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盈餘轉增資 3,215,53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 1,155,209股,合計 4,370,739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43,707,39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67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嗣後如因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之。以上增資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1/04/072.公司名稱: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5.發生緣由: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延長封控管理,待當地政府通知後恢復正常運作。6.因應措施:(1)配合當地政府進行居家辦公。(2)持續關注當地疫情,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持續評估當地疫情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 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 111/03/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宇如/本公司稽核主管/美國在台協會農業組專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欣吟/本公司稽核主管/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本公司為加強內部控制,111/3/28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蔡欣吟為稽核主管,原稽核主管許宇如調整為稽核人員。7.生效日期: 111/03/288.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說明111/3/28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公告,修正第3點舊任者簡歷、第4點新任者之級職及異動原因。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28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572,811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2.4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2700000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4,370,739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 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 111/03/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許宇如/本公司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蔡欣吟/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 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 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 111/03/28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盈餘轉增資 2,858,249股,資本公積轉增資 1,512,490股,合計 4,370,739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43,707,39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67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擬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嗣後如因公司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之。以上增資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1號13樓之1(本公司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0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一0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一一0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一一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0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辦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辦理股票申請上櫃案暨辦理現金增資原股東全數放棄案。(3)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5)修正「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6)修正「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7)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13.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111年4月8日起至111年4月18日止(每日9時至17時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上述期間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1號13樓之1、董事會秘書收。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8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28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66,942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4,428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3,310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5,088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60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6,605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3711.期末總資產(仟元):303,377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3,467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9,910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282.公司名稱: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5.發生緣由: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自111年4月1日至111年4月5日止停工。6.因應措施: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政策,並將持續關注當地疫情,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持續評估當地疫情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農業生技保鮮產品「AnsiP-G」,取得美國環境 保護署之登記證 1.事實發生日:111/02/102.公司名稱:利統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農業生技保鮮產品「AnsiP-G」,經美國環境保護署生物農藥及污染預防部門審核通過,獲環境保護署登記證,登記號碼:95270-1。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此項核准將有助於美國市場開發業務。
1.事實發生日:111/02/102.公司名稱:利統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農業生技保鮮產品「安喜貼」,取得祕魯專利權證書,專利號碼:000220-2017/DIN,專利權期間自2014年11月27日至2034年11月27日,專利權人:利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利統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翁瑋澤、翁炳耀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案)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民專訴字第40號4.事實發生日:111/01/13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向智慧財產法院遞狀起訴翁瑋澤、翁炳耀,主張被告製造販售之延緩植物體老化保持新鮮之產品,已經落入了本公司所擁有專利的權利範圍,而侵害了本公司的專利權,故提起本件專利侵權訴訟。6.處理過程:經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駁回我方之訴。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於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提起上訴程序。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1/102.公司名稱:利統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農業生技保鮮產品「安喜貼」,取得智利專利權證書,專利號碼:63.305,專利權期間自2014年11月27日至2034年11月27日,專利權人:利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統生化製品有限公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0/22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福邦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會議中心(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7樓)(4)召開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福邦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檔案於當天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9/14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0元,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茲訂定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0年9月14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9/10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0年9月9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0年9月10日起至110年10月12日止為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信維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83-6888)
1.事實發生日:110/08/272.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增資發行新股於股款開始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股合約書,且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訂約日期等相關資訊予以公告。(2)完成簽約日期:110/08/27。(3)委託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維分行及第一銀行各分支機構。(4)委託存儲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維分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請參閱本公司110年8月19日重大訊息公告。
公告本公司研發改善神經退化性疾病之功能性原料, 取得台灣專利權。1.事實發生日:110/08/272.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改善神經退化性疾病之功能性原料(安慮精),業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0)智專三(四)01027字第11020812940號函(申請案號:107142745)通過,專利權期間自民國107年11月29日至127年11月28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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