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電信(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6/032.發生緣由:蕭慶華副總經理原任財會主管暨主辦會計,現因內部職務調動,擬改任用劉建法協理為本公司財會主管暨主辦會計職務。3.因應措施:依公司規章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人員變動別:財務暨會計主管(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會主管暨主辦會計 蕭慶華(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財會主管暨主辦會計 劉建法(4).生效日期:103/06/03(5)其他:本項人事異動案業經本公司103/06/03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3/06/032.發生緣由:蕭慶華副總經理兼任公司發言人職務,現因內部職務調動,現調調整嚴偉誠先生為本公司發言人。3.因應措施:依公司規章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人員變動別:發言人(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副總經理 蕭慶華(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副董事長 嚴偉誠(4).生效日期:103/06/03(5)其他:本項異動案業經本公司103/06/03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103/05/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朱曉幸資深副總經理、潘中麒資深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威寶電信(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3/04/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朱曉幸資深副總經理、潘中麒資深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威寶電信(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變更日期:103/05/232.契約相對人: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變更之原因:股份轉換契約於103年4月25日雙方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3年6月15日,轉換案之執行進度如因法定作業時程或其他情事而有變更之必要或逾期未完成時,授權董事會變更股份轉換基準日。本項股份轉換案業已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5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8057號函申報生效。5.變更之內容:今雙方考量全案整體作業時程及主管機關審查進度之必要,於103年5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3年05月31日。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契約變更日期:103/05/232.契約相對人: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股份轉換後本公司將成為台灣之星持股100%子公司4.變更之原因:依「股份轉換契約」第五條5.3規定本案取得主管機關之核准完成後10個營業日內,甲乙雙方應共同議定股份轉換基準日,故依董事會決議提前股份轉換基準日至103/5/31。5.變更之內容:本公司原股份轉換契約暫定之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3/6/15,現依103/5/23董事會決議變更為103/5/31。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3/05/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朱曉幸資深副總經理、潘中麒資深副總經理、張維民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5/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許勝雄(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魏應交(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嚴偉誠(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柯長崎(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沈軾榮(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陳瑞聰(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沈文忠(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許勝傑監察人-邱平和監察人-魏啟林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另行公告4.異動原因:因本公司將於103/5/31股份轉換而成為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股東僅為法人股東一人,依「股份轉換契約」第十一條規定於股份轉換完成而乙方成為甲方之子公司後,乙方董監事將立即解任,甲方將依法指派乙方公司之全體董事及監察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610,0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10_103/06/09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0%9.其他應敘明事項:(1)經103/5/23董事會決議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3/5/31(2)股份轉換基準日後原董事及監察人將全部自然解任。(3)待本公司法人股東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公司重新指派董監事後,將另行公告。
公告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私募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將於103年08月18日到期,提前清償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3/05/232.發生緣由:威寶98年發行之國內私募第一次第二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即將到期,提前清償。3.因應措施:(一)將與債券持有人約定繳回本公司發行之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券,本公司受理後並於當日以匯款或支票方式清償本轉換公司債款及相關利息支出。(二)債券繳回受理日期:102年6月6日。(三)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來源:向台灣之星公司借款。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與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公司換股案之股份轉換基準日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依據:依「股份轉換契約」及103/5/23董事會決議辦理。二、股份轉換之總數及總金額:股份轉換之總數計6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計新台幣6,100,000,000元整。三、股份轉換之比率:依股份轉換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威寶電信普通股每3.05股換發台灣之星普通股1股。四、股份轉換基準日、停止過戶日期:茲訂定103/5/31為股份轉換基準日,依法自103/5/27至103/5/31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5/26(星期一)下午五時前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郵寄地址:台北郵政一一九七三號信箱)。電話:二三八九二九九九。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以股份轉換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取得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股份轉換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取得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威寶電信)所有股權,使其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乙案,所 發行新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5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805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 後: (一)公司名稱: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2.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3.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4.F401010 國際貿易業5.IE01010?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計新台幣20,000,000,000元,股份總數計2,00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000,000,000元,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8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5-8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1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 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102年02月21日,最近 一次修正日期為民國103年04月25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擬按股份轉換基準日威寶電信帳載之股東名簿,以威寶電信普通股3.05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1股,預計因股份轉換而發行新股計200,000,000股予威寶電信之股東,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00,000,000元。 2.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計算支付現金予威寶電信股東 (四捨五入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長指定之人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 3.本次因股份轉換而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之實收資本總額為 新台幣20,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計2,0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並發行新股之方式取得威 寶電信所有股權,使其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十)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4-5樓,電話:02-2389-2999)。三、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3年6月15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5/202.發生緣由: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辭任本公司董事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辭任者姓名: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奕鐘(2)異動原因:代表人因業務繁忙,自103/5/19起辭去董事職務。(3)原任期:100/6/10_103/6/9(4)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10(5)辭任生效日期為:103/5/19(6)其他說明: 1.董事辭任一名,本公司尚有八名董事,對公司營運不會造成影響。 2.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原任期至103/6/9屆滿。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三年減資股票全面換發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3年減資股票換發6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100,000,00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04.25金管證發字第1030014509號函核准在案,及經濟部103.5.13經授商字103010857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發行普通股股票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 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3,121,518,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1,215,181,000元。(二) 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普通股2,511,518,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115,181,000元。(三) 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四) 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五) 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訂於103.5.21(星期三)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敬請各股東憑寄發之「減資換發有價證券通知函」,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四、除發函與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4/292.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手冊資料。3.因應措施:議事手冊修正版重新上傳於公開觀測資訊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影響本公司之營運。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三年度減資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3.04.25金管證發字第1030014509號函通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1.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2.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3.F401010國際貿易業4.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佰伍拾捌億貳仟萬元整,分為普通股參拾伍億捌仟貳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本次減資內容如後:1.減資金額:新台幣25,115,181,000元;2.減資股數:2,511,518,100股;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100,000,000元;4.減資後發行股數:610,000,000股。(四)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9.4.11,第15次修訂於102.12.11。(五)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58巷36號5樓。(六)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至十三人,監察二至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減資金額25,115,181,000元,計普通股2,511,518,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由原股東按減資基準日持有股份比率銷除,每仟股銷除804.58226股,本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經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九)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6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6,100,000,000元整。(十)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三.減資基準日、停止過戶日期:茲訂定103.5.5為減資基準日,依法自103.5.1至103.5.5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4.30(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四、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其轉換辦法辦理,自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停止轉換。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郵寄地址:台北郵政一一九七三號信箱)。電話:二三八九二九九九。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4/252.發生緣由:重要決議如下:一、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與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成為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4/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頂安有限公司代表人:嚴偉誠 精鼎智能國際 董事長 宙揚企業 董事長 威寶電信公司 副董事長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坤煌 鎂元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影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崴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台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智群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新鮮空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天億寶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川炫秀創藝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臨(越南)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士林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士祥研發中心(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元立(東莞)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東莞寶元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富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維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訊強通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藝鑫華仕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矽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大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晶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創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資鼎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八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影文化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台灣欣恆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大川大立數位影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文森保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士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臨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正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聯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志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台灣富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富港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富士能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 CU INTERNATIONAL LTD. DIRECTOR CULINK INTERNATIONAL LTD. DIRECTOR NEW STARTINDUSTRIES LTD. DIRECTOR BENEFIT RIGHT LTD. DIRECTOR FOXLINK TECHNOLOGY LIMITED DIRECTOR KLEINE DEVELOPMENTS LIMITED DIRECTOR WIDE UNITED INVESTMENTS LTD. DIRECTOR LIWONDIE LTD、GLOBAL SMART TECHNOLOGY LTD. DIRECTOR ADVANCE ELECTRONIC LIMITED DIRECTOR 崴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崴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虹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鉅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富士臨工業(天津)有限公司 總經理 富士灣電能(天津)有限公司 總經理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清樑 神坊資訊(股)公司 監察人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4/25_106/04/2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4/25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有效擴大營運規模、強化經營體質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今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威寶電信進行股份轉換案,換股基準日暫定為103年6月15日。台灣之星將發行新股2億股,以威寶電信每3.05股轉換成台灣之星1股普通股,威寶電信成為台灣之星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需經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及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始生效
1.發生變動日期:103/04/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一)舊任董事五席:(1)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交(2)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州(3)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嚴偉誠(4)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建法(5)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邢久恕(二)舊任監察人二席:(1)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陸億華(2)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康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一)新任董事十一席:(1)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交(2)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應州(3)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嚴偉誠(4)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魏秋瑞(5)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棠(6)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簡倍祥(7)頂安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章揮(8)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崇儀(9)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清樑(10)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坤煌(11)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奕成(二)新任監察人三席:(1)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玲玉(2)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陸億華(3)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大慶4.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公司章程」之修訂及營運考量,提前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一)新任董事:(1)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2)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3)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4)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5)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6)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7)頂安有限公司 24,100,000股(8)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股(9)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股(10)中影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股(11)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股(二)新任監察人:(1)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6,100,000股(2)頂友投資有限公司 6,100,000股(3)百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2/21_105/02/207.新任生效日期:103/04/2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3/04/2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魏應交/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嚴偉誠/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魏應交/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嚴偉誠/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5.異動原因:提前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3/04/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03/04/25臨時董事會承認之。
與我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