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氣立(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計劃達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12/272.投資計劃內容:增加長期股權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104年第一季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5.具體目的:為充實上海氣立可營運資金6.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12/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簡明志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立偉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3/12/27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04123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具有控制權之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6156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8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08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申請銀行融資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自有房地產(2)價值(仟元):144497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043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500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清償銀行貸款。(2)日期:銀行授信合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06156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968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69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8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4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09/2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6156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6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6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申請銀行融資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076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162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清償銀行貸款。(2)日期:銀行授信合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06156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6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2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4.4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9/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游平政,本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游平政,本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3年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103/09/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9/2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涂三遷,邦貴會計師事務所所長(2)任志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教授(3)何惠琳,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機械系副教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涂三遷,邦貴會計師事務所所長(2)任志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教授(3)何惠琳,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機械系副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本公司因103年09月15日完成董監改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同前屆委任之董事會一併卸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8/19~104/06/298.新任生效日期:103/09/23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至106/09/14止。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2.報導日期:103/09/183.報導內容:以氣壓自動化零組件「CHELIC」品牌站穩全球的台灣氣立(4555-TW),今(18)日以每股100元登錄興櫃,預計明年第三季掛牌上市。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尚未訂定興櫃轉掛牌上市日期,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9/1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游平政董事 陳玉鳳董事 陳文棟董事 洪國揚董事 廖榮宗監察人 陳枝凌監察人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游智元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游平政董事 游博勳董事 黃聖涵董事 政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陳文棟獨立董事 涂三遷獨立董事 任志強獨立董事 何惠琳監察人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游智元監察人 陳枝凌監察人 榮暉投資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陳伯昌4.異動原因:為配合公司上市(櫃)及符合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擬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提前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游平政 6,688,500股董事 游博勳 1,938,500股董事 黃聖涵 0股董事 政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陳文棟 10,188,000股獨立董事 涂三遷 0股獨立董事 任志強 0股獨立董事 何惠琳 0股監察人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游智元 1,000,000股監察人 陳枝凌 0股監察人 榮暉投資有限公司暨其代表人陳伯昌 3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6/30~104/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3/09/1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9/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游平政、董事 游博勳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9/15~106/09/1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通過同意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游平政、董事 游博勳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游平政: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長游平政: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游平政: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游博勳: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工業區試點園區泖亭路南側,榮福路西側路口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曹農路467號吉祥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西田村蓮塘工業城B區第12棟3樓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政雄自動化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不動產租賃。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氣動設備製造。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集團轉投資之子公司,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1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選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3年8月19日董事會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於103年7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二)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之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 委員三人,委任涂三遷先生、任志強先生及何惠琳先生為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 酬委員會委員。(三)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民國104年6月 29日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三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地點、停止過戶期間及召集事由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3/09/1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8/1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9/15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3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新北市泰山區貴鳳街21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三、議事內容:(一)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二)選舉事項: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三)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及時間: 103年08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股務代理機構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08月17日至103年09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者,請於103年08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自駕臨或掛號郵寄(以寄達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股東臨時會若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廿三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北市泰山區貴鳳街21號),並副本通知證基會。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五日將徵得或受託委託書明細表送達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十五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1.事實發生日:103年07月31日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3年07月31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基準日及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宜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今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60,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8,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請蓋妥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無法將股票轉撥至 貴股東之集保帳號,日後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C.本公司股務電話: (02)2361-1300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發基準日:103年08月21日。(二)最後過戶日:103年08月15日。(三)停止過戶期間: 103年08月17日至103年08月21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3年09月16日。(五)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俟後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3/07/312.原公告申報日期:NA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NA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公司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提請股東臨時會許可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提請10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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