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鎔科技材料(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一、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11,994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二、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711,994
三、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四、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272.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5月3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關係企業向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
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
2.發生緣由: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一、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11,994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二、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711,994
三、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四、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272.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5月3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關係企業向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
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一、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8,4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需要
二、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三、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四、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56,000
五、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4,155
六、計息方式:年利率2.2%
七、還款之條件:到期一次清償本金及利息
八、還款之日期:113/07/09
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12.97
十一、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
一、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8,4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需要
二、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三、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四、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256,000
五、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4,155
六、計息方式:年利率2.2%
七、還款之條件:到期一次清償本金及利息
八、還款之日期:113/07/09
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12.97
十一、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規定
一、被背書保證之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11,99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四、被背書保證公司之資本(仟元):925,342
五、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658
六、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七、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八、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711,994
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272.3
十一、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
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8.7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5月3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關係企業向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
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
2.發生緣由: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規定
一、被背書保證之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711,99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三、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四、被背書保證公司之資本(仟元):925,342
五、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658
六、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七、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八、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7,711,994
九、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0
十、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272.3
十一、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
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8.7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5月3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關係企業向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案,
由本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
(補充)公告取得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 股權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取得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 股權
一、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 股權
二、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共交易 10,000,000單位數;
(2)單位新台幣35.578392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355,783,922元
三、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自然人.
(2)與公司關係:無
四、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
轉金額:不適用
五、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六、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不適用
七、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
八、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依合約條件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九、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議價結果
(3)決策單位:依公司核決權限核決
十、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0.79元
十一、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
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10,000,000單位
(2)金額:新台幣355,783,922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十二、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總資產比率:51.7%
(2)占股東權益比率:83.1%
(3)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為新台幣17,663仟元
十三、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十四、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大營運規模
十五、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十六、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十七、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十八、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十九、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二十、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傑勝會計師事務所
二十一、會計師姓名:顏碧慧
二十二、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83台財證登(六)字第2655號
二十三、是否涉及營運模式:否
二十四、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二十五、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4月26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條規範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
理性表示意見,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取得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 股權
一、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 股權
二、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共交易 10,000,000單位數;
(2)單位新台幣35.578392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355,783,922元
三、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自然人.
(2)與公司關係:無
四、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
轉金額:不適用
五、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六、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不適用
七、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
八、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依合約條件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九、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議價結果
(3)決策單位:依公司核決權限核決
十、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0.79元
十一、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
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數量:10,000,000單位
(2)金額:新台幣355,783,922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十二、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占總資產比率:51.7%
(2)占股東權益比率:83.1%
(3)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為新台幣17,663仟元
十三、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十四、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大營運規模
十五、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十六、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十七、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十八、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十九、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二十、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傑勝會計師事務所
二十一、會計師姓名:顏碧慧
二十二、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83台財證登(六)字第2655號
二十三、是否涉及營運模式:否
二十四、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二十五、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為112年4月26日補充公告,主要敘明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條規範應於事實發生日前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
理性表示意見,於11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該案。
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辦理銀行聯貸案
1.事實發生日:112/07/04
2.契約相對人: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新台幣參拾柒億元聯合授信案,此聯貸案將視
授信銀行團籌組情形,最後額度以簽約時之額度為準。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開發及興建新竹縣城市焚化爐所需資金
及其履約保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與聯合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
簽署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7/04
2.契約相對人: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新台幣參拾柒億元聯合授信案,此聯貸案將視
授信銀行團籌組情形,最後額度以簽約時之額度為準。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開發及興建新竹縣城市焚化爐所需資金
及其履約保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與聯合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
簽署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麗麗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朱美玲
獨立董事:袁震天
獨立董事:陳煌銘
獨立董事:傅豫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7~115/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麗麗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朱美玲
獨立董事:袁震天
獨立董事:陳煌銘
獨立董事:傅豫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7~115/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暨董事 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陳佳鎮/帝豪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史巨富/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陳一天/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監察人:王逸蓁/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6)獨立董事:朱美玲/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7)獨立董事:袁震天/遠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
(8)獨立董事:陳煌銘/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9)獨立董事:傅豫東/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麗麗 ,選任時持股數:723,058股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獨立董事:朱美玲,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袁震天,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陳煌銘,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傅豫東,選任時持股數: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8/24~113/08/23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27~115/06/26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成立,改為
九席董事,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陳佳鎮/帝豪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史巨富/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陳一天/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監察人:王逸蓁/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5)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6)獨立董事:朱美玲/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7)獨立董事:袁震天/遠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
(8)獨立董事:陳煌銘/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9)獨立董事:傅豫東/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麗麗 ,選任時持股數:723,058股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獨立董事:朱美玲,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袁震天,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陳煌銘,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傅豫東,選任時持股數: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8/24~113/08/23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27~115/06/26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成立,改為
九席董事,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暨董事 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陳佳鎮/帝豪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史巨富/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桂蓮/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董事:陳一天/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監察人:王逸蓁/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學堅/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3)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德鈞/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史巨富/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炳輝/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6)獨立董事:朱美玲/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7)獨立董事:袁震天/遠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富鼎煜有限公司董事/荷禾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8)獨立董事:陳煌銘/工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董事
(9)獨立董事:傅豫東/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實聯精密化學股份
有限公司總經理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麗麗 ,選任時持股數:723,058股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學堅,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德鈞,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史巨富,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炳輝,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獨立董事:朱美玲,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袁震天,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陳煌銘,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傅豫東,選任時持股數: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8/24~113/08/23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27~115/06/26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成立,改為
九席董事,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陳佳鎮/帝豪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史巨富/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桂蓮/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董事:陳一天/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監察人:王逸蓁/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董事: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
(2)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學堅/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3)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德鈞/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史巨富/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5)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炳輝/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6)獨立董事:朱美玲/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7)獨立董事:袁震天/遠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富鼎煜有限公司董事/荷禾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8)獨立董事:陳煌銘/工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董事
(9)獨立董事:傅豫東/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實聯精密化學股份
有限公司總經理
4.異動原因: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麗麗 ,選任時持股數:723,058股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學堅,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德鈞,選任時持股數:3,600,000股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史巨富,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炳輝,選任時持股數:18,075股
獨立董事:朱美玲,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袁震天,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陳煌銘,選任時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傅豫東,選任時持股數: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8/24~113/08/23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27~115/06/26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原設置五席董事及兩席監察人,配合審計委員會成立,改為
九席董事,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111 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111 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案
(三)111 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四)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五)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六)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案
(七)新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文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一)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通過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五)通過本公司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通過本公司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五、其他議案:
(一)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111 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111 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案
(三)111 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四)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五)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六)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案
(七)新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文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一)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通過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通過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五)通過本公司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六)通過本公司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五、其他議案:
(一)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麗麗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學堅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德鈞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史巨富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炳輝
獨立董事:朱美玲
獨立董事:袁震天
獨立董事:陳煌銘
獨立董事:傅豫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7~115/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麗麗
董事:瑄瑞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學堅
董事:祥基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德鈞
董事: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史巨富
董事:揚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炳輝
獨立董事:朱美玲
獨立董事:袁震天
獨立董事:陳煌銘
獨立董事:傅豫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之前提下,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7~115/06/2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1)監察人:王逸蓁 原任期:110/08/24至113/08/23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任生效日112年06月27日
2.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1)監察人:王逸蓁 原任期:110/08/24至113/08/23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任生效日112年06月27日
1.董事會決議日:112/06/2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12/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麗麗/台鎔科技材料(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
6.新任生效日期:112/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朱美玲 /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獨立董事:袁震天 /遠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富鼎煜有限公司董事/荷禾股份有限
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陳煌銘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傅豫東 /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06/27至115/06/26止,同本屆董事會之任期
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朱美玲 /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獨立董事:袁震天 /遠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富鼎煜有限公司董事/荷禾股份有限
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陳煌銘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傅豫東 /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4)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06/27至115/06/26止,同本屆董事會之任期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第一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朱美玲 /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獨立董事:陳煌銘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傅豫東 /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
公司總經理
(4)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自112/06/27至115/06/26止,同本屆董事會之任期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第一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朱美玲 /睿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協理
獨立董事:陳煌銘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傅豫東 /中原大學環境工程系兼任助理教授/實聯精密化學股份有限
公司總經理
(4)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自112/06/27至115/06/26止,同本屆董事會之任期
1.事實發生日:112/04/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監察人當然解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選任或變動人員別:法人監察人
(2)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本公司法人監察人欣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當然解任。
(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欣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任期中轉讓超過
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故當然解任。
(6)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30至112/04/28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0
(10)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1)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
(12)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監察人當然解任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選任或變動人員別:法人監察人
(2)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本公司法人監察人欣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當然解任。
(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欣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任期中轉讓超過
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故當然解任。
(6)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30至112/04/28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0
(10)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1)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
(12)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 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4/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候選人
提名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4/17
二、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2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1樓,桃園巿產業園區聯合服務
中心1F會議室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2) 11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案
(3) 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 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5) 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6)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案
(7) 新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文報告案
五、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六、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 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 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5) 本公司修訂「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6) 本公司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七、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八、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九、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十、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4/29
十一、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6/27
十二、本公司受理112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
(1)受理時間:112年4月28日至112年5月8日止
(2)受理處所: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中心(地址: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216
號,電話:03-473-6611)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
112年5月8日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4)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敘明姓名、學歷、經歷,且被提名人為獨立董
事者應檢附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證明文件,本次
獨立董事4名,其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5月8日
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餘從其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2/04/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候選人
提名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4/17
二、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2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三、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1樓,桃園巿產業園區聯合服務
中心1F會議室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2) 11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案
(3) 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 修訂「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5) 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案
(6)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案
(7) 新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文報告案
五、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六、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本公司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 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 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5) 本公司修訂「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6) 本公司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七、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八、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九、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十、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4/29
十一、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6/27
十二、本公司受理112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
(1)受理時間:112年4月28日至112年5月8日止
(2)受理處所: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中心(地址: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216
號,電話:03-473-6611)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
112年5月8日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4)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並敘明姓名、學歷、經歷,且被提名人為獨立董
事者應檢附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證明文件,本次
獨立董事4名,其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5月8日
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餘從其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2/03/2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1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
二、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8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28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1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8
二、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8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1,28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8
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1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1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2年3月28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1年度「員工酬勞」及
「董監事酬勞」
(1)員工酬勞1%:計新台幣2,513,819元
(2)董監事酬勞1%:計新台幣2,513,818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1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1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2年3月28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1年度「員工酬勞」及
「董監事酬勞」
(1)員工酬勞1%:計新台幣2,513,819元
(2)董監事酬勞1%:計新台幣2,513,818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12/03/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擬訂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9時30分,
假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2樓,桃園巿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201會議室,
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
(一)討論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3月9日起
至112年4月7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2年3月8日下午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03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3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2.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附
相關資料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日前送達本公司(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1鄰環科路216
號),電話:03-4736611,並副知證基會。
3.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擬訂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9時30分,
假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2樓,桃園巿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201會議室,
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
(一)討論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3月9日起
至112年4月7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2年3月8日下午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03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3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2.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附
相關資料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日前送達本公司(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1鄰環科路216
號),電話:03-4736611,並副知證基會。
3.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