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鎔科技材料(興)公司公告
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2,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發行
股數90%,計18,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基準日:113年03月07日。
2.本次現金增資案已於112年12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決議日起一年內分
次發行500,000仟元並公告,按原增資計畫時程進行第一次增資,此次為公告本次
現增金額及現增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2,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發行
股數90%,計18,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基準日:113年03月07日。
2.本次現金增資案已於112年12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決議日起一年內分
次發行500,000仟元並公告,按原增資計畫時程進行第一次增資,此次為公告本次
現增金額及現增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更正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附註表部分資訊及合併財報iXBRL申報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3/02/05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取得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股權案,於股權買賣合約中約定本公司代日環股份
有限公司償還收購日前之其他借款,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
十日金額為69,507仟元,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於編
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僅為附註表揭露事項之更正,對
損益金額無影響。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更正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附註六
(P34)、附表一(P52)及合併財報iXBRL申報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34頁 附註六(21)「企業合併」
52頁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34頁 附註六(21)「企業合併」,補充本公司取得子公司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股權,於股權買賣合約中約定代日
環股份有限公司償還收購日前之其他借款相關說明
52頁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新增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資金貸與日環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訊
9.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正後之內容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表揭露事項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2/05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取得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股權案,於股權買賣合約中約定本公司代日環股份
有限公司償還收購日前之其他借款,截至民國一一二年六月三
十日金額為69,507仟元,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於編
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僅為附註表揭露事項之更正,對
損益金額無影響。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更正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併財報附註六
(P34)、附表一(P52)及合併財報iXBRL申報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34頁 附註六(21)「企業合併」
52頁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34頁 附註六(21)「企業合併」,補充本公司取得子公司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股權,於股權買賣合約中約定代日
環股份有限公司償還收購日前之其他借款相關說明
52頁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新增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資金貸與日環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訊
9.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正後之內容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表揭露事項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學堅/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除董事因自身利害關係迴避外
,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學堅/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除董事因自身利害關係迴避外
,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0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12月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本公司為日環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為75,00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本公司為日環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為195,000仟元。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2年12月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為他人背書保證申報事項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本公司為日環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為75,00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本公司為日環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為195,000仟元。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1/02
2.發行股數: 8,333,334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 83,333,34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數總股數10%計833,334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7,500,000
股,由原有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
87.2093023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股者,視為棄權,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資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1/23
13.最後過戶日:113/01/1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1/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1/23
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01/26至113/02/26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02/27至113/03/0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1/0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忠孝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延平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者或其他未盡事宜,包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
銷,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649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行股數: 8,333,334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 83,333,34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數總股數10%計833,334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7,500,000
股,由原有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
87.2093023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股者,視為棄權,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增資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1/23
13.最後過戶日:113/01/1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1/1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1/23
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3/01/26至113/02/26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02/27至113/03/0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1/0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忠孝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延平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者或其他未盡事宜,包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
銷,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649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及債轉股方式進行增資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1/2~112/1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5,000仟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以現金及債權抵繳股款增資
付款期間:依據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時程付款
付款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50,000仟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以現金及債轉股方式增資,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9.08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25,000仟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1,250,00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70.5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95.39%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7,663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1/2~112/1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5,000仟股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5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以現金及債權抵繳股款增資
付款期間:依據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時程付款
付款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50,000仟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以現金及債轉股方式增資,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准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9.08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25,000仟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1,250,00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70.5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95.39%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7,663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2,5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發行
股數90%,計22,5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22日。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2,5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認購發行
股數90%,計22,5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22日。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供興建新竹縣城市焚化爐所需設備及相關技術服務
2.事實發生日:112/5/25~112/5/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一批
交易總金額:美金19,150仟元及人民幣650仟元(約新台幣593,43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青島荏原環境設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0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供興建新竹縣城市焚化爐所需設備及相關技術服務
2.事實發生日:112/5/25~112/5/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一批
交易總金額:美金19,150仟元及人民幣650仟元(約新台幣593,43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青島荏原環境設備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0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
副總經理、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副總經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史巨富/本公司財務中心副總經理/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代理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寶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寶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代理發言人:林學堅/本公司副總經理/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處長
會計主管:張巧樺/本公司財務中心經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公司治理主管:姜政宏/本公司董事長特助/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9/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經112/09/27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新任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財務主管相關工作由會計主管暫代。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
副總經理、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副總經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史巨富/本公司財務中心副總經理/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代理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寶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寶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代理發言人:林學堅/本公司副總經理/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處長
會計主管:張巧樺/本公司財務中心經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公司治理主管:姜政宏/本公司董事長特助/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9/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經112/09/27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新任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財務主管相關工作由會計主管暫代。
公告本公司副總經理、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及公司治理主管異動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
副總經理、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副總經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史巨富/本公司財務中心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林學堅/本公司副總經理
會計主管:張巧樺/本公司財務中心經理
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公司治理主管:姜政宏/本公司董事長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9/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經112/09/27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新任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財務主管相關工作由會計主管暫代。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
副總經理、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9/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副總經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史巨富/本公司財務中心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張德鈞/本公司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林學堅/本公司副總經理
會計主管:張巧樺/本公司財務中心經理
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公司治理主管:姜政宏/本公司董事長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9/27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經112/09/27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新任財務主管待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財務主管相關工作由會計主管暫代。
代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竹縣促進民間 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案」依投資契約規定申請展延 興建期限,取得新竹縣政府回函
1.事實發生日:112/08/28
2.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與新竹縣政府簽訂之「新竹縣促進
民間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案之投資契約」中規定,遇有不可抗力與除外
情事而受有重大影響者得向新竹縣政府敘明緣由,並提出整體開發進度之影響及相關
補救措施申請展延興建期限,於112年7月26日發函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展延興建期限,
新竹縣政府已於112年8月25日函覆展延期間為113年7月22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竹縣政府依展延申請一案回函如下:
(1)依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可展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1/2工期,符合本案投資契約
約定之不可抗力因素,可展延工期自113年7月22日起至113年8月25日中午12時止(可
展延工期34.5天);另其餘展延工期,依本案投資契約之展延規定,可展延期間自113年
8月25日中午12時起至114年6月15日止(可展延工期294.5天)。
(2)依本案投資契約之展延規定,可展延工期294.5天中所增加之補償經費支出,係採對
新竹縣政府所交付廢棄物之處理費中折扣,並於五年期間攤提,本公司概估最大補償約
新台幣一億元,惟補償經費支出後續最終單價將依實際執行情形及相關支出明細辦理。
(3)經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2/08/28
2.公司名稱: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子公司翰陽科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與新竹縣政府簽訂之「新竹縣促進
民間參與高效能垃圾熱處理設施投資BOO案之投資契約」中規定,遇有不可抗力與除外
情事而受有重大影響者得向新竹縣政府敘明緣由,並提出整體開發進度之影響及相關
補救措施申請展延興建期限,於112年7月26日發函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展延興建期限,
新竹縣政府已於112年8月25日函覆展延期間為113年7月22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竹縣政府依展延申請一案回函如下:
(1)依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可展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1/2工期,符合本案投資契約
約定之不可抗力因素,可展延工期自113年7月22日起至113年8月25日中午12時止(可
展延工期34.5天);另其餘展延工期,依本案投資契約之展延規定,可展延期間自113年
8月25日中午12時起至114年6月15日止(可展延工期294.5天)。
(2)依本案投資契約之展延規定,可展延工期294.5天中所增加之補償經費支出,係採對
新竹縣政府所交付廢棄物之處理費中折扣,並於五年期間攤提,本公司概估最大補償約
新台幣一億元,惟補償經費支出後續最終單價將依實際執行情形及相關支出明細辦理。
(3)經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2/09/07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52,80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852,80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00,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292.89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52,805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852,805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00,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292.89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9/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52,80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06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7,93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852,80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2.8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6.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日環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852,80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06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7,93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2)日期:
依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契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852,80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2.8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86.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9/0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41,28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9/27
5.最後過戶日:112/09/2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2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03
8.除權(息)基準日:112/10/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10/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41,28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9/27
5.最後過戶日:112/09/28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29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03
8.除權(息)基準日:112/10/03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10/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8/30
2.法人名稱: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史巨富
4.舊任者簡歷: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吳桂蓮
6.新任者簡歷: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6/27至115/06/26
9.新任生效日期:112/08/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祥貴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史巨富
4.舊任者簡歷: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吳桂蓮
6.新任者簡歷: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6/27至115/06/26
9.新任生效日期:112/08/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2,43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3,14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3,97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9,33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9,44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9,44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856,90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86,33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70,56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1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02,43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3,14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3,97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9,33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9,44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9,44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856,90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86,33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570,56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8/02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自112年09月16日起,改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業已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20016142號
函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9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
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永豐金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81-6288。
2.公司名稱: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自112年09月16日起,改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業已接獲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20016142號
函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2年9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
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
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永豐金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381-6288。
1.事實發生日:112/07/20
2.發生緣由:
(1)傳播媒體名稱:永豐投顧
(2)報導日期:112/7/13
(3)報導內容:「翰陽預計2025/1正式營運…」「翰陽2025 年加入營運,推升台鎔另
一波成長動能…推估每年可貢獻台鎔營收14億元…可再挹注台鎔稅後淨利4.1億元
,EPS4.8元。」「併購日環,切入醫療廢棄物市場…可貢獻營收1.5億。未來可再
增加一個處理單元(簡稱日環二廠)…可貢獻營收9-10億元」「觀音廠區仍有空間可
以再擴廠…可貢獻營收5.8億元…」「翰陽設置為年產能…推估每年可貢獻台鎔營收
14億元…可再貢獻台鎔稅後淨利4.1億元,EPS4.8元。」「根據環保署資料…可貢
獻營收1.5億。」
3.因應措施:
(1)翰陽預計2025/1正式營運係法人推估,有關翰陽正式營運進度等資訊將依工程進度
及向主管機關取得使用執照時程而定。
(2)上述報導內容關於法人看好係屬媒體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或對
外公開揭露任何財務預測訊息,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
測站公告為準,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
(1)傳播媒體名稱:永豐投顧
(2)報導日期:112/7/13
(3)報導內容:「翰陽預計2025/1正式營運…」「翰陽2025 年加入營運,推升台鎔另
一波成長動能…推估每年可貢獻台鎔營收14億元…可再挹注台鎔稅後淨利4.1億元
,EPS4.8元。」「併購日環,切入醫療廢棄物市場…可貢獻營收1.5億。未來可再
增加一個處理單元(簡稱日環二廠)…可貢獻營收9-10億元」「觀音廠區仍有空間可
以再擴廠…可貢獻營收5.8億元…」「翰陽設置為年產能…推估每年可貢獻台鎔營收
14億元…可再貢獻台鎔稅後淨利4.1億元,EPS4.8元。」「根據環保署資料…可貢
獻營收1.5億。」
3.因應措施:
(1)翰陽預計2025/1正式營運係法人推估,有關翰陽正式營運進度等資訊將依工程進度
及向主管機關取得使用執照時程而定。
(2)上述報導內容關於法人看好係屬媒體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或對
外公開揭露任何財務預測訊息,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
測站公告為準,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7/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7/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永豐金證券)。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現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
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欲參加者請洽永豐金鄒小姐(02)23823207
或mail:joyce.tsou@sinopac.com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7/1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永豐金證券)。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現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
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欲參加者請洽永豐金鄒小姐(02)23823207
或mail:joyce.tsou@sinopac.com
1.事實發生日:112/07/10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1年合併與個體財報附註部分資訊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360,000仟元額度內,取得
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股權
3.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正後之內容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揭露事項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1年合併與個體財報附註部分資訊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360,000仟元額度內,取得
GREEN BREEZE PLANT CORPORATION 100%股權
3.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正後之內容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揭露事項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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