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數娛樂科技(興)公司公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7/04/02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6/01/01~106/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7/04/02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公告 簽訂代理遊戲合約1.事實發生日:107/03/2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淮安易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03/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以下簡稱 「香港唯數」)與淮安易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拳皇世界」(暫名)移動網路遊戲代理合約,並授權香港唯數獨家代理區域為臺灣、澳門、香港。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簽訂移動網路遊戲代理合約。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與上海聖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聖者」)、上海趣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趣味」)。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處分機關:無。相關文書案號:未定。2.事實發生日:107/03/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與上海聖者於民國105年9月雙方簽訂「遊戲源代碼轉讓協議」之遊戲「口袋RO」程式碼轉讓合約,由本公司轉讓程式碼後,上海聖者應支付轉讓價款予本公司,惟本公司已依約交付程式碼並經驗收通過,但上海聖者未依約履行義務,經本公司多次催告請求給付,截至起訴之日仍有人民幣9,000仟元尚未付予本公司,故本公司向上海聖者提起民事訴訟。(2)於本公司與上海聖者簽約時,上海趣味為擔保上海聖者依約履行支付交易價款,故向本公司聲明為連帶保證人。現因上海聖者未依約給付,上海趣味應負連帶責任向本公司清償相關價款及遲付滯納金。(3)本公司於事實發生日向臺北地院遞狀請求上海聖者及上海趣味連帶給付人民幣9,000仟元或等值美金及遲付滯納金。4.處理過程:因本案在訴訟初期,後續視案件發展情形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請求上海聖者等公司返還之金額為人民幣9,000仟元或等值美金及遲付滯納金。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司名稱: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03/21董事會重大決議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重要決議事項(1)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2)本公司一○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總數案(3)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4)本公司一○六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聲明書(5)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6)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7)代香港子公司提請簽訂代理遊戲合約案(8)本公司委任會計師公費(9)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之財務預測案(10)擬通過過額配售案及特定股東自願集保案(11)本公司資金貸與集團子公司案(12)代香港子公司提請資金貸與集團海外子公司案(13)本公司銀行融資額度申請案(14)本公司召開一○七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司名稱: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106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782,389 仟元 負債總計 243,710 仟元 權益總計 538,679 仟元 營業收入 486,470 仟元 營業毛利 374,638 仟元 營業淨利 108,382 仟元 稅前淨利 72,919 仟元 本期淨利(個體) 50,993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1.84 元(3)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1,097,274 仟元 負債總計 548,164 仟元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538,679 仟元 權益總計 549,110 仟元 營業收入 1,035,229 仟元 營業毛利 671,114 仟元 營業淨利 93,697 仟元 稅前淨利 62,954 仟元 本期淨利(合併) 37,811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1.84 元(3)有關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作業, 屆時相關之財務報表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3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六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總數報告。(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案。二、承認事項:(1)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4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年股東常會之議案。 受理時間:107年3月30日起至107年4月9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整。 受理處所: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5樓) 聯絡單位:財務管理中心,聯絡電話:(02)7726-7770(2)股票最後過戶日:107年4月15日 (因適逢例假日,提前至107年4月13日為股票臨櫃最後過戶日, 掛號郵寄者以107年4月15日郵戳日期為憑)。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4,232,047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1.事實發生日:107/03/2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米迪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80.03%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773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4745.計息方式:年利率 2.616%,按月計息。6.還款之:(1)條件:償還本金時,本利一次支付。(2)日期:尚未動支,以借款合約為準。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37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1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代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公告資金貸與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7/03/2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直接持有之100%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36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59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9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本次107年3月21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為原借款額度到期續約案,非新增之額度。(原借款期間:2017/04/07~2018/04/06)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81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6505.計息方式:年利率 2.616%,按月計息。6.還款之:(1)條件:償還本金時,本利一次支付。(2)日期:尚未動支,以借款合約為準。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37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1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之額度為USD 500,000元整。(台灣銀行107/02/27即期中價匯率:29.195)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3/21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米迪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貸出資金之公司: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唯晶數位直接持股80.03%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773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株式會社 WeGames Japan(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貸出資金之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 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367(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79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本次107年3月21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為原借款額度到期續約案,非新增之額度。(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Wegames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貸出資金之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 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367(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195(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本次107年3月21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為原借款額度到期續約案,非新增之額度。(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貸出資金之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 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9367(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98(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本次107年3月21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為原借款額度到期續約案,非新增之額度。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37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10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1版2.報導日期:107/03/193.報導內容:媒體表示「...除大作《RO仙境傳說:守護永恆的愛》將於泰國市場推出外,唯數也預計於日本、韓國發行玩家喜愛的SLG、ARPG及MMO等遊戲。」及「2018年全年,唯數將推出三至四款IP遊戲大作,第二季先以自研自發的多人競技手遊《霹靂無雙》打頭陣,第三季則將有多款遊戲大作接續推出,並與日系知名動漫IP合作,以MMORPG的遊戲類型吸引玩家。」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以上報導所載內文係為媒體推估, 本公司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162.公司名稱: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本公司106年度投資海外子公司實際數申報作業。6.因應措施:後續依正確時程將更正數據上傳,並以106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公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唯數」)與廈門夢加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夢加」)。法院名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處分機關:無。相關文書案號:(2018)中國貿仲京字第010601號。2.事實發生日:107/03/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香港唯數與廈門夢加於2016年1月雙方簽訂遊戲代理合約。現因廈門夢加未依約履行義務,故香港唯數向仲裁委員會請求解除合約並請廈門夢加返還已支付到帳之授權金及最低分成保證金760仟美元。4.處理過程:香港唯數於2018年3月2日知悉仲裁委員會之要求,支付仲裁費後,進行爭議仲裁判斷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請求廈門夢加返還之金額為760仟美元。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案尚於仲裁程序期間,後續視案件發展情形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1.事實發生日:107/02/052.公司名稱: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02/05董事會重大決議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重要決議事項(1)討論本公司董事、經理人之薪資結構(2)討論本公司發放予董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數額(3)本公司107年度會計師委任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7/02/0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NA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潘人豪、策略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7/02/0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7726-777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02版及工商時報A18版2.報導日期:107/01/183.報導內容:自由時報媒體表示「...去年第三季《大三國志》遊戲成功登陸日本市場,...2月起將進行大規模的推廣活動,...預估可引發玩家新一波下載熱潮,人數及營收成長可期。」工商時報媒體表示「...今年多款大IP遊戲陸續登場,將有望強力挹注營運動能,對接下來營收展望樂觀。...2018年唯數海外營收比重將持續提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以上報導所載內文係為媒體推估, 本公司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7/01/17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01/1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元大證券(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5號13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產品及營運概況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6版2.報導日期:106/12/133.報導內容:媒體表示「受惠於旗下兩大重量級手遊《大三國志》、《RO仙境傳說:守護永恆的愛》玩家熱烈迴響,...預估一路旺到明年第一季。」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以上報導所載內文係為媒體推估, 本公司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106/11/133.報導內容:媒體表示「...最主要成長因素來自上月中才上市的《RO仙境傳說:守護永恆的愛》,11月可完整貢獻營收,法人估單月營收有機會再寫新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以上報導所載內文係為媒體推估, 本公司特此澄清。(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6/11/0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仁豪、財務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瓊文、董事長室特助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6/11/038.新任者聯絡電話:(02)7726-777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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