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數娛樂科技(興)公司公告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代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公告資金貸與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6/04/06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三款,代子公司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 公告資金貸與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接受資金貸與之: (a)公司名稱: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WINKING DIGITAL ENTERTAINMENT LTD. 直接持有之100%子公司 (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663 (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165 (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 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65 (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調度需求(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內容:無(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19,306(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56(6)計息方式:年利率 2.616%,按月計息,到期一次支付(7)還款條件:依營運資金情況,107/04/06前償還(8)還款日期:依營運資金情況,107/04/06前償還(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990(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佔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16.88%(11)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2)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上海唯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之額度為USD 500,000元整。 (台灣銀行106/03/31即期中價匯率:30.33)
1.事實發生日:106/04/0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公告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一號(台北花園大酒店)。(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5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擬增選本公司董事四席(含獨立董事三席)及監察人一席案。(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討論事項(續) 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10)召集事由七、散會(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8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年股東常會之議案。 受理時間:106年4月17日起至106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整。 受理處所: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89號5樓) 聯絡單位:財務部,聯絡電話:(02)7726-7770(2)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4月29日 (因適逢例假日,提前至106年4月28日為股票臨櫃最後過戶日, 掛號郵寄者以106年4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6/04/0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司名稱:唯晶數位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3)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4)105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913,112 仟元 負債總計 373,957 仟元 權益總計 539,155 仟元 營業收入 719,190 仟元 營業毛利 475,805 仟元 營業淨利 110,256 仟元 稅前淨利 76,474 仟元 本期淨利 55,389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4.19 元(5)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說明如下: 資產總計 1,113,382 仟元 負債總計 546,614 仟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539,155 仟元 權益總計 566,768 仟元 營業收入 740,246 仟元 營業毛利 490,132 仟元 營業淨利 64,867 仟元 稅前淨利 89,011 仟元 本期淨利 63,203 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4.19 元(6)有關105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公告作業, 屆時相關之財務報表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6/03/22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 1.擬提請增選四席董事(含獨立董事)並通過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4.委任第一屆薪酬委員案 5.擬投資泰國子公司WEGAMES CO., LTD.一案 6.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修訂案 7.本公司「印鑑管理辦法」修訂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為公告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向本公司提起解除合約及返還權利金等訴訟案之和解事宜。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被告)與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七互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尚趣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前述三者為原告)。法院名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為管轄法院。處分機關:無。相關文書案號:無。2.事實發生日:106/02/1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於106/01/26收到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就各方因遊戲版本 測試標準無共識產生爭議,而提起訴訟之起訴狀。(2)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於106/02/13簽訂終止暨和解協議書,一致同意於106/02/13 終止原協議[古龍群俠傳3D移動網絡遊戲代理合約],並對本案之訴訟進行和解。(3)雙方約定,於簽署協議書後5個工作日內,本公司應返還於103年度向原告收取之 權利金及最低分成金之半數,合計美金 821,678.77元 (約折合新台幣 25,472仟元)。(4)原告亦須於收到返還款後2個工作日內,向管轄法院聲請撤回本案訴訟。4.處理過程:雙方友好商誼終止原協議,並依和解協議之約定返還款項及撤銷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1)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2)預估影響金額:返還本公司收取之權利金及最低分成金半數,計美金 821,678.77元 (約折合新台幣 25,472仟元),其餘半數認列為收入。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為公告本公司與優勢領航科技有限公司終止[古龍群俠傳3D]港澳台地區獨家代理協議事宜。1.契約終止日期:106/02/132.契約內容:本公司將[古龍群俠傳3D](後更名為古龍Q傳)手機遊戲授權 優勢領航科技有限公司於港澳台獨家運營,優勢領航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本公司新台幣6,000萬元之預付分成金(分成金可於遊戲商業化運營後抵扣) 及遊戲商業化運營後一定比例的營收分享。3.契約相對人:優勢領航科技有限公司4.與公司關係:無。5.終止之原因:雙方友好商誼終止。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返還本公司收取之預付分成金半數,計新台幣三仟萬元整。 其餘半數認列為收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為公告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向本公司提起解除合約及返還權利金等訴訟案。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本公司與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七互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尚趣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當事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為管轄法院、(2017)粵73民初86號為訴訟案號•2.事實發生日:106/01/2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與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於民國103年間簽署[古龍群俠傳3D移動網絡遊戲代理合約](系爭合約),各方因遊戲版本測試標準無共識,故產生爭議。由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三七互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尚趣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原告,本公司為被告,於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如旨述之訴訟案。(2)原告訴求本公司返還權利金及最低分成金,合計人民幣 1,200萬元及相關訴訟費用。(3)本公司於106年1月26日收到起訴狀。4.處理過程:將於近日內委任律師對本案進行答辯,並考量與訴訟各方進行和解協議。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1)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2)預估影響金額:因本案在訴訟初期,故尚無法預估影響金額, 後續將依規定,即時將本案之訴訟情形發佈重訊進行揭露。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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