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安文山有線(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3/152.發生緣由:本公司營業地址現設於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204巷15號1樓,為業務上之需求,擬變更本公司營業地址至台北市文山區萬芳路3號1樓。3.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變更申請。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主管機關核准後提出變更登記。
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590億元整 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04/11/242.契約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1/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590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既有之金融負債將全數由本授信案撥款清償。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再融資本公司於99年12月17日與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洽借授信總額度新台幣52,400,000,000元整之聯合授信案之貸款及支應營運資金周轉使用等資金用途。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發放日案公告。公告內容: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三年六月六日第八屆第一次董事會(本公司係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四七、六六九、四八○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1298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1.1298元。四、除權配股基準日:一○三年八月廿九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三年八月廿五日起至一○三年八月廿九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課(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 電話:02-5582518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3/06/0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盧榮輝(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盧榮輝(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由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五名董事及二名監察人,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推舉董事長,其任期自中華民國一○三年六月六日起至一○六年六月五日止。6.新任生效日期:103/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因任期屆滿,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新任董監事名單。1.發生變動日期:103/06/0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盧榮輝(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趙蜀華(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南玫(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盧榮輝(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趙蜀華(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新任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南玫(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4.異動原因:本公司任期屆滿由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新任董監事,其任期皆由一○三年六月六日至一○六年六月五日止,共計三年。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盧榮輝;42,192,850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王鴻紳;42,192,850股(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趙蜀華;42,192,850股(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謝明益;42,192,850股(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鄧儒宗;42,192,850股新任監察人:(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南玫;42,192,850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42,192,85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14_103/06/137.新任生效日期:103/06/0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重新指派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0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盧榮輝、董事王鴻紳、董事趙蜀華、董事謝明益、董事鄧儒宗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3/06/06_106/06/0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唯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本公司係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 七一、九二八、五○○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417號函及台北市政府民國102年9月24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7921910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元整,分為八仟萬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三五○、○○○、○○○元整,分為三五、○○○、○○○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204巷15號之1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一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七一、九二八、五○○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0551元)。2.發行股數:七、一九二、八五○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七一、九二八、五○○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二○五.五一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元整,實收資本額四二一、九二八、五○○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四二、一九二、八五○股。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本公司係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 七一、九二八、五○○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417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元整,分為八仟萬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三五○、○○○、○○○元整,分為三五、○○○、○○○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204巷15號之1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一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七一、九二八、五○○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0551元)。2.發行股數:七、一九二、八五○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七一、九二八、五○○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二○五.五一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元整,實收資本額四二一、九二八、五○○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四二、一九二、八五○股。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八月三十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廿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課(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電話:02-5582518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發放日案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發放日案公告。公告內容: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二年六月六日第七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本公司係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七一、九二八、五○○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0551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2.0551元。四、除權配股基準日: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起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課(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 電話:02-5582518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1/08/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德偉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經理人得兼任本公司所屬關係企業經理人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1/08/3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龔邦泰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德偉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龔邦泰君因個人因素請辭,董事會另聘林德偉君擔任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101/09/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派配息基準日暨現金股利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七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現金股利。二、分派現金股利總額:分派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二二、七九二、○○○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6512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現金股利0.6512元。四、權利分派基準日:民國一○一年九月五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一年九月一日起至一○一年九月五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卅一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課(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60號8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民國100年9月15日召開之第7屆第4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及民國100年10月24日第7屆第5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147,590,000元整及現金增資基準日,業經台北市政府民國100年11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961950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大安文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2,410,000元整,分為20,241,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204巷15號1樓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由持有本公司100%股份之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應募本次私募案之全部普通股股款新台幣147,590,000元。2.發行股數:14,759,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147,59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八億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0,000,000元整,計發行普通股35,000,000股。參、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9/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00年9月15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通過在案,茲將相關發行條件說明如下:(1).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147,590,000元。(2).發行股數:為14,75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4).繳款期間:一○○年十一月廿二日至一○○年十一月廿四日,並全權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需要延長繳款期限。(5).私募資金來源:由本公司之董事(即惟一法人股東) 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全數認足。(6).將於股款募集完成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強化公司營運競爭力、償還部份借款同時減低融資成本,以利持續發展數位服務。(8).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又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適當時機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一人股東,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之。
1.董事會決議日:100/06/1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俊卿(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由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五名董事及二名監察人,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推舉董事長,其任期自中華民國一○○年六月十四日起至一○三年六月十三日止。6.新任生效日期:100/06/1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鄭俊卿、董事盧榮輝、董事揭朝華、董事謝明益、董事林國俊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14~103/06/1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唯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1.董事會決議日:99/02/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龔邦泰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林國俊君請辭,董事會另聘龔邦泰君擔任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9/0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9/02/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龔邦泰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經理人得兼任本公司所屬關係企業經理人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12/3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國俊(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吳秀瀅(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3)唐子明(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范瑞穎(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黃俊彥(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6)揭朝華(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國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吳秀瀅(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3)唐子明(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范瑞穎(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黃俊彥(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6)揭朝華(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異動原因:本公司已吸收合併本公司之唯一股東安煜股份有限公司,原任董監事即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法人代表當然解任,並由合併後之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六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其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卅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止。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20,241,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8/21~98/08/207.新任生效日期:96/12/31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三分之一以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6/12/3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本公司已吸收合併本公司之唯一股東安煜股份有限公司,原任董監事即安煜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法人代表當然解任,並由合併後之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六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其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卅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止。6.新任生效日期:96/12/3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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