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敘豐企業(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8/1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重成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耿禧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重成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何瑞軒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更換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7/1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102.公司名稱: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相關資訊如下:營業收入: 77,632仟元營業毛利: 719仟元營業淨(損)利: (21,635)仟元稅前淨利: (23,325)仟元本期淨利: (19,055)仟元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24,121)仟元基本每股(虧損)盈餘:(0.6)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5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依規定完成上傳作業,屆時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8/1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15930522元(扣除庫藏股,每股配發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5/08/305.最後過戶日:105/08/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9/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9/058.除權(息)基準日:105/09/0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5/06/29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本公司一O四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1)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5/06/062.公司名稱: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無。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項目如下第13頁監察人審查報告書日期。第14∼29頁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順序。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4/1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5,930,522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公司章程待105年6月29日股東會通過。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二) 報告事項:(1)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2)一0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一0四年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一0四年度併入台灣歐特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事項報告。(三) 承認事項:(1)承認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2)受理期間:自105年 4 月25 日起至105年 5 月5日止。(3)受理處所: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
1.事實發生日:105/04/112.公司名稱: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四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6.因應措施:(1)本公司一○四年度擬提撥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1,287,000元;另提董監酬勞,金額為643,000元;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2)若董事會擬議配發董監及員工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故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1/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玉萍、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彤暄、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4/11/20。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6464459.其他應敘明事項:廖玉萍原暫代前任稽核主管,104/11/20董事會通過派任曾彤暄為新任稽核主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4/08/11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4/10/02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減資前 385,000,000 38,386,800 24.26減資後 319,550,000 31,861,044 27.19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1)減資換股基準日:104/11/25。(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11/18。(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11/20。(4)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4/11/19∼104/11/30。(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11/21∼104/11/30。(6)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104/12/01。(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12/0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此次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04年10月2日經授中字第1043377892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04年10月5日收到核准函)(2)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如有異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0/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吳秀珍、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7.生效日期:104/10/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646445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稽核代理人廖玉萍暫代職務,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再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8/192.公司名稱: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6月自結合併營收累計數為新台幣202,325仟元,經會計師查核後,半年報合併營收累計核閱數為206,284仟元。6.因應措施:重新公告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104年7月累計數一併修正。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32.減資基準日:104/09/1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擬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8,500,000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000,00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545,000股,以改善資 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並將資金退還股東;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本次減資比率為17%,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1.7元)。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每股金額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319,550,00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3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 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11月25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1月18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1月20日。 (四)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9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21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1日。八、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 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 撥費用)。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九、本計劃書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定後辦理之;本公司將依規定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公告,並於 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1/25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4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1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俟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 致影響相關換股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 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32.減資基準日:104/09/1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擬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8,500,000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000,00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545,000股,以改善資 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並將資金退還股東;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本次減資比率為17%,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每股金額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319,550,00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3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 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9月10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1月1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1月12日。 (四)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1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3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1日。八、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 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 撥費用)。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九、本計劃書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定後辦理之;本公司將依規定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公告,並於 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1/17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4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1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俟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 致影響相關換股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 程。
1.事實發生日:104/08/132.公司名稱: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相關資訊如下:營業收入:206,284仟元營業毛利: 57,703仟元營業淨利: 8,135仟元稅前淨利: (1,867)仟元本期淨利: (5,730)仟元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9,481)仟元基本每股(虧損)盈餘:(0.18)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依規定完成上傳作業,屆時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8/1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杜松穎,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技術處副總。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營運需要。7.生效日期:104/08/13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64644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32.減資基準日:104/09/1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擬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8,500,000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000,00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545,000股,以改善資 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並將資金退還股東;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本次減資比率為17%,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每股金額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319,550,00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3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 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9月10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1月1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1月12日。 (四)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1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13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1日。八、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 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 撥費用)。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九、本計劃書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定後辦理之;本公司將依規定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公告,並於 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1/17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4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1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俟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 致影響相關換股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 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11516040元(扣除庫藏股,每股配發0.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9/015.最後過戶日:104/09/0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0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7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公司名稱: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4/08/08蘇迪勒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7/072.公司名稱: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於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及74條規定,貴債權人對本公司現金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通知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地址為: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減少資本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股份6,545,000股,現金減資比率為1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9,550,000元,發行股份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2)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1.7元,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基準日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減資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或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而變更減資比率,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敬請自公告通知日起31日內(104年7月13日至104年8月12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通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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