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敘豐企業(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32.減資基準日:104/09/1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擬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8,500,000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000,00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545,000股,以改善資 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並將資金退還股東;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本次減資比率為17%,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每股金額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319,550,00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3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 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9月10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1月1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1月12日。 (四)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1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3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1日。八、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 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 撥費用)。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九、本計劃書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定後辦理之;本公司將依規定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公告,並於 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1/17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4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1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俟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 致影響相關換股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 程。
1.事實發生日:104/08/132.公司名稱: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相關資訊如下:營業收入:206,284仟元營業毛利: 57,703仟元營業淨利: 8,135仟元稅前淨利: (1,867)仟元本期淨利: (5,730)仟元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9,481)仟元基本每股(虧損)盈餘:(0.18)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4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依規定完成上傳作業,屆時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8/1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杜松穎,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技術處副總。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營運需要。7.生效日期:104/08/138.新任者聯絡電話:03-364644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32.減資基準日:104/09/10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4年6月2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換發股票,擬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8,500,000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000,000元。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545,000股,以改善資 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並將資金退還股東;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四、本次減資比率為17%,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每股金額10 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319,550,000元。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83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 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9月10日。 (二)為配合本次換股作業,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民國104年11月10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4年11月12日。 (四)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1月11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2月13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興櫃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2月1日。 (七)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2月1日。八、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 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並予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若有畸零股款移作 撥費用)。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九、本計劃書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 定後辦理之;本公司將依規定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公告,並於 普通股新股上興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1/17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4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017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本公司將於減資基準日後,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資本額變更登記。三、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將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四、本次董事會決議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俟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 致影響相關換股作業時程,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 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11516040元(扣除庫藏股,每股配發0.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9/015.最後過戶日:104/09/02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03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7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公司名稱:敘(余+卜+又)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4/08/08蘇迪勒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7/072.公司名稱: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已於104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及74條規定,貴債權人對本公司現金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通知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地址為: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減少資本新台幣65,450,000元,銷除股份6,545,000股,現金減資比率為1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9,550,000元,發行股份31,955,000股(含庫藏股93,956股)。(2)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30股(即每仟股減少17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1.7元,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票基準日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減資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或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而變更減資比率,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之決議有異議者,敬請自公告通知日起31日內(104年7月13日至104年8月12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通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6/29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0元,股票股利0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扣除庫藏股現金股利共計11,516,040元(每股配發0.3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修正案,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董事會提案現金減資20%,股東提案修正現金減資為17%,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7/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周坤麟 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周坤麟 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4/07/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7/0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雲龍:紅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玲媛: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財務委員會執行秘書。王志陽:王志陽律師事務所負責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雲龍:紅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玲媛: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財務委員會執行秘書。王志陽:王志陽律師事務所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8/30~104/06/288.新任生效日期:104/07/0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6/29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0元,股票股利0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11,550,000元(每股配發0.3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修正案,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董事會提案現金減資20%,股東提案修正現金減資為17%,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1.股東會日期:104/06/29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暨選舉事項(1)通過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2)通過本公司辦理申請股票上櫃案。(3)通過本公司辦理申請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5)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6)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楊雲龍。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之影嚮。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周坤麟、詹文鐘、周政均、長慶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郭長俊。獨立董事:楊雲龍、郭玲媛、王志陽。監察人:陳奇勝、陳英武、泉勝五金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培銘。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周坤麟、詹文鐘、周政均、長慶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郭長俊。獨立董事:楊雲龍、郭玲媛、王志陽。監察人:陳奇勝、陳英武、泉勝五金有限公司代表人:李佩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故不適用。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 周坤麟: 1,192,154股。(2)董事 詹文鐘: 467,544股。(3)董事 周政均: 771,279股。(4)董事 長慶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郭長俊: 1,672,000股。(5)獨立董事 楊雲龍: 0股。(6)獨立董事 郭玲媛: 0股。(7)獨立董事 王志陽: 0股。(8)監察人 陳奇勝: 493,664股。(9)監察人 陳英武: 743,702股。(10)監察人 泉勝五金有限公司代表人李佩怡:1,767,813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6/29~104/06/288.新任生效日期:104/06/29~107/06/28。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4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4/6/23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台灣歐特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因本公司持有台灣歐特瑪科技(股)公司100%股份,雙方依公司法第316-2條及企業購併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無涉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7.併購目的:有效結合資源、整合技術、降低成本及提昇營運效能。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擴大業務市場並提升技術層次。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公司為提昇營運效能,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與台灣歐特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易合併,並不影響股東權益。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係合併持股100%之子公司,故無換股比率之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預計合併基準日為104年8月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及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業務:自動化LCD乾/濕製程設備。(2)台灣歐特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業務:自動化物流設備。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2)一0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一0三年度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二) 承認事項:(1)承認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 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2)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案。(3)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股票上櫃公開承銷,請原股東放棄認購案。(4)修訂本公司章程。(5)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6)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2)受理期間:自104年 4 月27 日起至104年 5 月6日止。(3)受理處所: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
1.證券名稱 :台灣歐特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交易日期:104/05/18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預計購買547,200股,每股新台幣18.5元,共計新台幣10,123仟元。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轉投資公司。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 情形:累計持股3,600,000股,金額新台幣56,719仟元,持股比例100%。7.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 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占總資產22.17%,占股東權益比例30.04%,近期營運資金為新台幣302,020仟元。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擴大業務市場並提升技術層次。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1)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2)一0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一0三年度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二) 承認事項:(1)承認一0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 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案。(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2)受理期間:自104年 4 月27 日起至104年 5 月6日止。(3)受理處所:敘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茄苳路760巷16號)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8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3.減資金額:新台幣77,000,000元。4.消除股份:7,700,000股。5.減資比率:2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8,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06/298.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2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3)本案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4)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28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3,151,00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6,301,00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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