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其大科技(興)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8/08/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78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4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075.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6.還款之:(1)條件: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9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4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2.108年08月12日董事會通過:取消原107年10月17日董事會授權本公司對子公司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2600萬元,依108年度第二季財報之淨值,董事會授權新訂資金貸與額度為新台幣3100萬元.
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8/08/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有華新儀錶100%股權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32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668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3745.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6.還款之:(1)條件: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9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4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2.華新儀錶董事會108年8月12日通過資金貸與母公司斯其大額度為新台幣1800萬元.
1.股東會日期:108/06/20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重要決議事項1.股東會日期:108/06/20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通過法人股東改派代表人為董事、監察人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業經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承認通過。4.其它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202.法人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端煇,華新儀錶董事長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鮑筱芳,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許志銘,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鄭麟啟,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楊宏仁,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魏宛筠,華新儀錶董事 監察人,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王志恆,華新儀錶監察人 監察人,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宏仲,華新儀錶監察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端煇,華新儀錶董事長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鮑筱芳,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許志銘,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鄭麟啟,華新儀錶董事 董事 ,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魏宛筠,華新儀錶董事 監察人,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王志恆,華新儀錶監察人 監察人,斯其大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宏仲,華新儀錶監察人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由母公司指派新任董事及監察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6/30 ~ 108/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8/06/20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8/06/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端煇,斯其大科技董事長/華新儀錶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端煇,斯其大科技董事長/華新儀錶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由母公司指派新任董監後,董事會選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8/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3,046,284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2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57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8/03/1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233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1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背書保證總額最高為新台幣3.1億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4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60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保證書到期、授信合約全數清償時,得依通知以完工比例部份解除保證責任.(2)日期: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1233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1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2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7.5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台北福華大飯店CR405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一○七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4) 一○七年度辦理買回本公司股票決議及實際執行情形報告,及訂定買回股份 轉讓員工辦法。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2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訂108/4/15~4/24為本公司股東常會之 提案期間。電話:(02)77181928 受理提案處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2段51號6樓之5本公司股務室。
1.事實發生日:108/03/12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8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107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一)董事酬勞:新台幣1,142,822元。(二)員工酬勞:新台幣1,142,822元。(三)上述金額全數採現金方式發放。(四)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與107年度估列數分別增加571,411元及增加571,411元,差異原因主要係估列差異;其差異金額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民國108年度之損益。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華新儀錶(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案1.事實發生日:108/03/122.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華新儀錶108年3月12日董事會決議107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一)董監事酬勞:新台幣650,906元。(二)員工酬勞:新台幣650,906元。(三)上述金額全數採現金方式發放。(四)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與107年度估列數分別增加325,453元及增加325,453元,差異原因主要係估列差異;其差異金額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民國108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之子公司獲得台電公司低壓智慧電表等 (購置暨安裝)標案業務,金額約新台幣1.4億元(含稅)1.事實發生日:108/02/2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02/2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之子公司(華新儀錶)參與台電公司低壓智慧電表等(購置暨安裝)標案,取得訂單金額約新台幣1.4億元(含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持續提升低壓智慧電表產品線之銷售。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台電通知分批製交及安裝(2)本公司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4版2.報導日期:108/02/123.報導內容:有關該報導內容敘及「電表大廠斯其大(6648)今年營運表現看好,台電智慧電表招標35萬戶預計年底完成,金額達數十億元...今年業績將超過2017年的高峰可期。」及「在泰國市場方面...目前已通過測試,正等待後續開價格標,預計有上億元商機可期。」等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所載係為媒體推估,本公司實際營收數字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25,200,000元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7年10月18日至107年12月17日止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33元至84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7年10月18日至107年12月17日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00,000股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14,642,782元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48.81元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00,000股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2%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已買回總金額及平均每股買回價格係包含券商手續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7/11/0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6076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1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背書保證總額最高為新台幣2.6億元,因子公司額度調整為8000萬元,故母公司額度為1.8億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2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65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授信合約全數清償.(2)日期: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6076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7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9.6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7/11/0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斯其大為華新儀錶持股100%之母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825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向銀行融資.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668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65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貸款全數清償.(2)日期: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6076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9.7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9.6810.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背書保證總額最高為新台幣2.6億元,子公司額度調整為8000萬元,母公司額度為1.8億元.
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公司公告106年度盈餘分配除權(息)基準日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10/1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股配發9.93103448元,計新台幣72,000,000元。(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08076193元,計新台幣585,52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7/10/175.最後過戶日:107/10/1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0/1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0/238.除權(息)基準日:107/10/239.其他應敘明事項:盈餘轉增資基準日:107/10/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17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依據107年度第三季財報,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1,120仟元,本次計劃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200仟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7年10月18日至107年12月17日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33元至84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8.買回方式: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興櫃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2%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調整106年度盈餘分配方式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7/10/17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00000元,計新台幣0元。(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0.0117元,計新台幣72,585,524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股配發9.93103448元,計新台幣72,000,000元。(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08076193元,計新台幣585,524元。4.變更原因:華新儀錶(股)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以盈餘轉增資故調整發放股利種類方式5.其他應敘明事項:紅利發放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決定或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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