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高工程實業(興)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0/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炳增董事:李壯源董事:鄭照榮董事:永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嘉慶獨立董事:余光華獨立董事:顏光寅獨立董事:江耀宗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由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5/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炳增/台北工專機械科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炳增/台北工專機械科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100/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25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36號10樓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第一案 99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 99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 99年度決算表冊第二案 99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第一案 公司章程修訂案第二案 盈餘轉增資案第三案 擬申請股票上櫃案第四案 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第五案 為辦理本公司100年申請股票上櫃,擬協調特定股東提撥已發行股份配合上櫃公開承銷之過額配售,及協調特定股東上櫃掛牌後將其持有之股票於一定期間集中保管第六案 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75,960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6,759,600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39.54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其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命令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0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6,759,6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3954元(2)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752,74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44元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3)擬配發員工現金股利新台幣225,359元(4)擬配發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225,359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待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0/03/302.公司名稱:日高工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將自100年3月30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10681)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99巷3號B1-1電話:(02)2701-1918傳真:(02)2701-1978二.凡本公司股東自100年3月30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99巷3號B1-1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公司代號:1594 公司名稱:日高一、公告序號:1 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三、主旨: 日高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四、依據: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00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00年5月25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0年3月27日至100年5月25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10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36號10樓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案。(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2.承認事項: (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董事會尚未通過 *預擬現金股利:元/股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資本公積-股,每股配發股利元 *特別股股利: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股 *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員工現金紅利:元,員工股票紅利: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 *其他: 3.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選舉事項:○無●有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董監事:●是○否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0年3月26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三路199號4樓 電話: 02-25936666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0年3月2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過戶務請於100年3月25日16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三路199號4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3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0年3月22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3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3月31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36號11樓,電話07-2858631 八、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電話:02-25936666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936666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36號11樓,電話:07-2858631,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3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00 年 3 月 22 日起至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九、特此公告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