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興電子(上)公司公告
更正7/21代曾孫公司背書保證之公告,變更為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8/07/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皆為本公司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5209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65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77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93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73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增加銀行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940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6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昆山映興電子取消銀行授信額度(2)日期:依授信合約到期日期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8.5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1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曾孫公司映達國際(上海)有限公司及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可共同為曾孫公司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以取得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美金100萬元應收帳款融資額度
更正7/21代曾孫公司背書保證之公告,變更為代本公司之曾孫公司映達國際(上海)公司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1.事實發生日:98/07/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皆為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1649(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77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77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增加銀行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940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6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昆山映興電子取消銀行授信額度(2)日期:依授信合約到期日期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7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曾孫公司映達國際(上海)有限公司及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為曾孫公司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以取得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美金100萬元應收帳款融資額度
代映達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及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8/07/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映興電子(股)公司之曾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1649(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875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77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1526(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銀行授信之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由映達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及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予以背書保證(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940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6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取消銀行授信額度(2)日期:依授信合約到期日期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8.5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6.85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曾孫公司映達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及昆山映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並與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承諾曾孫公司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融資額度為美金壹佰萬元正
1.事實發生日:98/07/092.公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要申報9806月份營運情形時,發現誤植9805月之本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申報數$59,088;更正為$51,490及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申報數$245,139;更正為$237,541。6.因應措施:加強人員教育訓練與主管複核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勁嘉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指派擔任孫公司之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公司指派擔任孫公司之經理人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陳勁嘉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擔任映興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協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福永鎮鳳凰第三工業區第二工業園B1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經營新型電子元器件、儀用接插件、工程塑料及塑膠合金生產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其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勁嘉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指派擔任孫公司之經理人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公司指派擔任孫公司之經理人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陳勁嘉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擔任映興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協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福永鎮鳳凰第三工業區第二工業園B1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經營新型電子元器件、儀用接插件、工程塑料及塑膠合金生產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其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一樓之教育訓練室(台中市南屯區工業19路10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案。2.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3.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相關事項報告案。4.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5. 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2. 本公司九十七年盈餘分配案。3. 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三)其它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証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貨與及背書保証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之標準。 1.事實發生日:98/02/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SMARTECH (BVI)INVESTMENT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085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494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6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645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01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共用額度到期換約,本票簽訂匯率改變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1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4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取回保証票據或合約到期清償解除背書保証責任(2)日期:取回保証票據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8.8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9.718.其他應敘明事項:共用額度未變,年度換約適用匯率改變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証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証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8/02/10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SMARTECH (BVI) INVESTMENT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營運所需銀行授信融資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0851(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4949(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6452(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01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6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共用額度到期換約本票簽訂匯率改變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8.874.其他應敘明事項:共用額度未變,年度換約適用匯率改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與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7/12/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陳玄斐/總經理特助代理發言人:林宜嫻/董事長特助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發言人:林宜嫻/董事長特助代理發言人:黃群翔/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8/01/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4-3601-99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証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証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7/10/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0851(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839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65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494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銀行授信額度,由本公司予以背書保証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借款動用金額之50%定期存款(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798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75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昆山映興取消銀行授信額度(2)日期:依授信合約到期日期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8.4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123.4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5.6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証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証處理準則」第二十五一項第一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7/10/202.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之:(1)公司名稱: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映達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二者皆為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營運所需銀行資金授信額度,由本公司予以背書保証(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0851(5)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8399(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494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655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營運所需銀行資金授信額度,由本公司予以背書保証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8.484.其他應敘明事項:昆山映興電子有限公司與映達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共用購料融資額度RMB800萬及匯票貼現RMB400萬,折合美金壹佰柒拾肆萬元正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7/09/042.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之:(1)公司名稱:SMARTECH (BVI) INVESTMENT LTD.(2)與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因營運所需增加銀行授信額度(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0851(5)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9399(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83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882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9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共用額度到期換約展期增加額度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93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背書保證額度NTD90,000仟元到期展期,額度增加為NTD99,000仟元
公告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標準1.事實發生日:97/09/0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SMARTECH (BVI) INVESTMENT LTD.(2)與公司之關係:100%持有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10851(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3939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9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83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8826(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共用額度到期換約展期增加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51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4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取回保證票據或合約到期清償解除背書保證責任(2)日期:取回保證票據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9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47.1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4.77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背書保證額度NTD90,000仟元到期展期,增加額度為NTD99,000仟元
修正96/11/28公告申報序號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對大陸投資案1.事實發生日:2008/08/2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1.透過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2.以海外子公司分配之盈餘轉投資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6,107,385元(約當美金1,516,480.4)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映興電子(深圳)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09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經營新型電子元器件、儀用接插件、工程塑料及塑膠合金生產、生產經營各類燈飾品。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32,798,630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7,533,958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190,00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5,656,030.4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4.19%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5.46%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2.99%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4,139,550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5.57%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1.56%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2.14%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4年度:新台幣31,713,329元95年度:新台幣41,582,708元96年度:新台幣30,863,000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林宜嫻:本公司之董事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取得大陸映興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生產技術及客戶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民國92年4月30日:林宜嫻小姐出資美金399,992元投資新設民國94年4月22日:林宜嫻小姐出資美金80,000元增資民國96年9月14日:林宜嫻小姐出資美金610,000元增資25.處分利益(或損失):0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現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為依董事會決議辦理價格決定為依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核閱之淨值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取得大陸生產基地之全數股權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修正96/11/28公告申報序號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間接對大陸投資案,因實際執行時匯率變動由原先96/11/27投資總價款新台幣46,107,385(約當美金1,421,751)變更為97/8/28新台幣46,107,385(約當美金1,516,480.4)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8/2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36,000,000元,每股配發1.2元。4.除權(息)交易日:97/09/225.最後過戶日:97/09/2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9/2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9/288.除權(息)基準日:97/09/28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息發放日97/10/17
1.事實發生日:97/08/132.公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新年報第12、14、15、16頁之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6.因應措施:更新96年度年報內容並上傳公開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7/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淑淳/墩豐機械工業(股)公司董事長室協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建國/建國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11/27~99/06/298.新任生效日期:97/06/30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三分之一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06/302.公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年報第55頁簡明損益表。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之年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04/192.發生緣由:為配合本公司股票申請登錄興櫃買賣,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擬全面換發為無實體普通股股票。3.因應措施:業經本公司九十七年四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換發作業擬訂定如下:(1)訂定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為換票基準日。(2)自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九十七年五月五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3)自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六日起,開始換發為無實體普通股股票。(4)本次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已發行之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整。(5)換發比率及權利義務:舊股票壹股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壹股,換發後之無實體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二.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三.換發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股票換發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股票換發申請書、轉讓過戶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4)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電話:(02)2718-6425(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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