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億(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12/0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葉疏先生、紀志毅先生、楊聲勇先生。(2)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自105年12月05日董事會通過生效,至108年12月4日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3)本公司於105/11/09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5/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度辦理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43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129,000,000元,業已收足股款,並訂增資基準日為105/11/16。
1.事實發生日:105/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5年11月11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爰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1項之規定辦理,自105年11月12日起至105年12月1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繳款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基隆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向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
1.事實發生日:105/10/192.發生緣由:(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發行股數:普通股3,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43元溢價發行。(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4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85%計2,55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8)母公司聖暉工程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聖暉公司)於105年8月10日已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放棄參與本公司現金增資,且其所放棄之可認購股數,優先由聖暉公司全體股東依得認購時聖暉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可認購股數。(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原股東、員工及聖暉公司全體股東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10/31。(13)原股東、員工及聖暉全體股東繳款期間:105/11/7~105/11/11。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05年9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05年10月18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50028526號函申報生效。(2) 停止過戶期間:105年10月27日~105年10月31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5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親自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3)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10/19。(4)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商業銀行基隆分行。(5)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商業銀行竹北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5/10/182.發生緣由:朋億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8二、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12/05三、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仁發APEC商務中心二樓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2樓)四、報告事項:(1)增訂「誠信經營守則」案報告。(2)增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報告。(3)增訂「道德行為準則」案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報告。五、討論事項:(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修訂「公司章程」案。(3)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7)修訂「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案。六、選舉事項:本公司第八屆董事全面改選案。七、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案。八、臨時動議:無。九、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1/06十、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2/05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 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92999)(2)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提名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獨立候選人,受理期間為105年10月20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受理提名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302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10樓之1)。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5年10月31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3)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5/10/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二、本公司於105年10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10月26日。(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10月27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三)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0月31日。(四)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5年12月20日。(五)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給各股東。(二)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股票。B.蓋妥原留印鑑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申請書聯。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4)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5)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換發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三)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四)電話:(02)2389-2999。(五)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六、特此公告。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