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燁聯鋼鐵(興)公司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欣邦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97/7/8~97/7/8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5,000萬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為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配合該公司現金增資之辦理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T/T匯款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現金增資;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90,000,000股,金額900,000,000元,持股比例為100%,無權利受限之情形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公司最近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為31.22%佔股東權益之比例為67.92%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為179,671,308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該公司現金增資15.每股淨值(A):10.72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董事會通過日期:97/03/312.變更後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類型:1.聲明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均有效-遵循法令部份採全部法令均聲明。3.變更緣由: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類型應以類型1為適,特此修正。4.因應措施:已於97.6.11重新上傳資料於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07/11/2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對外增資第三地英屬維京群島PUBLIC ZONE CO.,LTD1709萬美金及薩摩亞VALLEYFIELD LIMITED 691萬美金 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2400萬美金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1億8500萬美金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2400萬美金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不銹鋼冶煉生產,加工冷,熱軋不鏽鋼鋼捲板及系列產品及提供技術與售後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156568萬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2731萬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1億8500萬美金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2億900萬美金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9.47%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2.11%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5.30%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1億8500萬美金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3.86%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0.74%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2.43%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84,992)仟元/(235,054)仟元/452,895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100%持股轉投資之子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股東會決議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擴展大陸不鏽鋼市場佔有率及提高燁聯產品之競爭力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6/10/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葉煌財 燁聯鋼鐵股公司財務部副總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殷震 燁聯鋼鐵股公司財務部協理5.異動原因:內部工作調整,財務主管葉煌財免兼會計主管6.生效日期:96/10/087.新任者聯絡電話:07-6232255#8303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6/08/0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1元,股票股利每股2元3.除權(息)交易日:96/09/114.最後過戶日:96/09/12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9/13~96/09/176.除權(息)基準日:96/09/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6/08/06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中起;燁聯鋼鐵代理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郭中起;燁聯鋼鐵總經理5.異動原因:真除本公司代理總經理為本公司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6/08/0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0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郭中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目前所擔任其他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總經理郭中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董事:郭中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聯廣路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銹鋼冶煉、生產、加工冷、熱軋不銹鋼捲板系列產品及提供技術與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6/06/22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九十五年度決算報告。3.九十五年度財務報告。4.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大陸投資報告。6.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通過承認九十五年度決算書表。2.通過承認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3.通過討論九十五年度股息及股東紅利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辦理盈餘轉增資案。4.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5.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選舉事項:無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為反映原料成本,國內鋼鐵廠商紛紛調漲售價,鎳價居高不下,不銹鋼大廠燁聯(9957)對韓國的不銹鋼冷、熱軋鋼捲售價平均調漲300美元,顯見亞洲需求仍在,價格還不至於大幅滑落;鋼管廠美亞(2020)也調漲5月報價,其中,鍍鋅鋼管將調漲3%,黑鋼管每公斤調漲1元,在上半年鋼價不墬下,鋼鐵廠商業績可期。燁聯對韓國的不銹鋼熱軋鋼捲每公噸提高到5300美元,冷軋鋼捲每公噸則來到5600美元,每公噸平均調漲300美元,根據統計,今年前4月韓國從燁聯進口的不銹鋼價格漲幅已經達每公噸1280美元。觀察韓國浦項鋼鐵5月已經二度調漲報價,先是每噸漲325美元,14日又宣佈調漲431美元,而大陸鋼廠對於盤價也是樂觀以待使得亞洲不銹鋼行情可望再升一級,預料國內6月不銹鋼價格可望每噸再漲萬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縣岡山鎮岡山南路42-3號(高雄縣政府文化局)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九十五年度決算報告。3.九十五年度財務報告。4.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大陸投資報告。6.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五年度決算書表。2.承認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24~96/06/22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96年4月20日起至民國96年4月29日下午五時止﹝以送(寄)達為憑﹞受理提案地點:本公司台北股務課台北市10049北平東路30號15樓。(二)有關95年度盈餘分配案之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前40日,另行公告之。(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股票2.事實發生日:96/2/6~96/2/6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67,988,597股;NT$5.70元;NT$957,535,003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為本公司之董事長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一次付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定之私募價格;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192,804,668股;NT$1,107,532,603元;26.34%;依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限制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27.79%。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股東權益之比例:55.25%。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556,913,820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15.每股淨值(A):5.72元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17.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 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1.事實發生日:96/01/23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報導本公司”傳歐系鋼廠有意和燁聯結親家”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傳歐系鋼廠有意和燁聯結親家”之報導,係屬媒體之自行報導刊登,特此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歐系鋼廠與本公司策略聯盟訊息,公司對此訊息並無所悉,故截至目前本公司並未有此計畫之進行。再評估可能損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縣岡山鎮前峰子段等42筆土地2.事實發生日:96/1/4~96/1/4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總計約31,267.3075坪(重測前),平均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13,750/坪,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肆億貳仟玖佰玖拾貳萬伍仟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定金肆仟參佰萬元整約定於簽立本約時交付。第一期款參億元整,約定於買賣標的土地產權移轉登記之同時交付。第二期款陸仟陸佰玖拾貳萬伍仟元整約定於甲方辦理原擔保乙方前以買賣標的土地擔保借款債務設定之抵押權塗銷登記完畢後三日內交付。第三期款壹仟萬元整約定於乙方協同甲方辦理買賣標的土地變更為丁種工業用地後三日內或本約簽訂後一年內交付(以先屆至者為準)。尾款壹仟萬元整約定於辦妥工業興辦人名義變更為甲方名義後三日內或於本約簽訂後三年內付清(以先屆至者為準)。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451,087,895元整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林書弘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1高字估第00000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是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解決公司用地不足的問題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事實發生日:95/05/29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5.05.29聯合新聞網報導本公司對外澄清,「本公司確有聘任趙玉柱當顧問,現已解任。本公司聘用趙玉柱當顧問,外界勿用放大鏡解讀,聘用趙玉柱當顧問動機極為單純,並無其他用意。」燁聯同時還指出,該公司的經營階層,今天會以私人費用補回趙玉柱擔任顧問費用。6.因應措施:本公司提出兩點說明1.本公司從來不曾聘任趙玉柱當顧問2.亦無以私人費用補回趙玉柱擔任顧問費用之情事。以上之報導係屬媒體之自行報導刊登,特此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5/10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修訂九十五年股東會常會會議之內容如下:(一)報告事項:1.有價證券之發行採不印製實體以帳號劃撥方式交付。(增列)(二)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1.取消與燁興公司合併案。(增列)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增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27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94年簡明資產負債表,其中在母公司暨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原申報94年股數為131,364,960股,後經發現誤植情事,補更正股數為137,930,056股,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已向主管機關申請補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10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撤銷合併緣由:一、於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經本公司與燁興企業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兩家公司合併決議,燁興企業並於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因合併案審查時間冗長,雙方公司經營狀況已改變甚多,合併情形經重新考量,本公司與燁興企業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同意解除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簽訂之合併契約書。二、日後燁興企業雖又於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向證交所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唯仍未能獲主管機關核發合併同意函。考量目前台灣股票市場鋼鐵產業個股本益比普遍偏低及因應公司經營之國際化正積極評估公司股票至國際上掛牌上市之可行性,故合併案已不符現階段公司之營運所需,合併情形應另行考量,基於上述理由,由燁興企業於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發文予證交所撤回核發同意合併函之申請,復經本公司九十五年四月十日董事會決議將本公司與燁興企業合併案予以取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Z-High 不銹鋼軋延機 生產設備2.事實發生日:94/12/27~94/12/27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共乙套,累計總金額折合新台幣612,25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SMS Demag AG (SMAD) 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依契約規定、無、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議價結果由董事長、董事會依授權額度核決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用於生產多樣化且高附加價值產品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事實發生日:94/11/30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董事會決議撤銷本公司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會之原決議:(一)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停止上市櫃輔導並終止興櫃股票掛牌買賣案,(二)變更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案。另決議依股東常會之授權訂定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為發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定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發放。本公司在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向OTC正式申請撤銷興櫃案,原預計可立即生效,唯主管機關並未立即核准本公司撤銷興櫃案,且認為在該中心尚未核准撤銷興櫃前,本公司仍屬興櫃公司,必須依興櫃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之規定,於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前向其申報,本公司得知主管機關意見,並緊急徵詢律師及會計師意見後,認為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時限或有不及,乃召開本次董事會,決議影帶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因董事會思慮欠周,致內容欠妥,林董事長願代表董事會向所有股東致歉,若有投資人因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而於十一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三天內出售本公司股票致損失者,林董事長個人願以十一月二十五日之交易全日均價7.91元全額補償其差價損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1.發生變動日期:94/11/0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沈世雄:國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郭炳宏:偉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國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葉煌財:燁聯鋼鐵財務副總偉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梁平勇:義聯集團採購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葉煌財 105股梁平勇 168,144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2/06/19~95/06/187.新任生效日期:94/11/0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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