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聯鋼鐵(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5/05/29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5.05.29聯合新聞網報導本公司對外澄清,「本公司確有聘任趙玉柱當顧問,現已解任。本公司聘用趙玉柱當顧問,外界勿用放大鏡解讀,聘用趙玉柱當顧問動機極為單純,並無其他用意。」燁聯同時還指出,該公司的經營階層,今天會以私人費用補回趙玉柱擔任顧問費用。6.因應措施:本公司提出兩點說明1.本公司從來不曾聘任趙玉柱當顧問2.亦無以私人費用補回趙玉柱擔任顧問費用之情事。以上之報導係屬媒體之自行報導刊登,特此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5/10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修訂九十五年股東會常會會議之內容如下:(一)報告事項:1.有價證券之發行採不印製實體以帳號劃撥方式交付。(增列)(二)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1.取消與燁興公司合併案。(增列)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增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27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94年簡明資產負債表,其中在母公司暨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原申報94年股數為131,364,960股,後經發現誤植情事,補更正股數為137,930,056股,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已向主管機關申請補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4/10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撤銷合併緣由:一、於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經本公司與燁興企業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兩家公司合併決議,燁興企業並於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因合併案審查時間冗長,雙方公司經營狀況已改變甚多,合併情形經重新考量,本公司與燁興企業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同意解除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簽訂之合併契約書。二、日後燁興企業雖又於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向證交所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唯仍未能獲主管機關核發合併同意函。考量目前台灣股票市場鋼鐵產業個股本益比普遍偏低及因應公司經營之國際化正積極評估公司股票至國際上掛牌上市之可行性,故合併案已不符現階段公司之營運所需,合併情形應另行考量,基於上述理由,由燁興企業於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發文予證交所撤回核發同意合併函之申請,復經本公司九十五年四月十日董事會決議將本公司與燁興企業合併案予以取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Z-High 不銹鋼軋延機 生產設備2.事實發生日:94/12/27~94/12/27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共乙套,累計總金額折合新台幣612,25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SMS Demag AG (SMAD) 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依契約規定、無、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議價結果由董事長、董事會依授權額度核決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用於生產多樣化且高附加價值產品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事實發生日:94/11/30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董事會決議撤銷本公司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會之原決議:(一)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停止上市櫃輔導並終止興櫃股票掛牌買賣案,(二)變更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案。另決議依股東常會之授權訂定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為發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定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發放。本公司在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向OTC正式申請撤銷興櫃案,原預計可立即生效,唯主管機關並未立即核准本公司撤銷興櫃案,且認為在該中心尚未核准撤銷興櫃前,本公司仍屬興櫃公司,必須依興櫃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之規定,於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前向其申報,本公司得知主管機關意見,並緊急徵詢律師及會計師意見後,認為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時限或有不及,乃召開本次董事會,決議影帶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因董事會思慮欠周,致內容欠妥,林董事長願代表董事會向所有股東致歉,若有投資人因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而於十一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三天內出售本公司股票致損失者,林董事長個人願以十一月二十五日之交易全日均價7.91元全額補償其差價損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1.發生變動日期:94/11/0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沈世雄:國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郭炳宏:偉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國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葉煌財:燁聯鋼鐵財務副總偉喬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梁平勇:義聯集團採購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葉煌財 105股梁平勇 168,144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2/06/19~95/06/187.新任生效日期:94/11/0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4/11/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培特,技術部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培特,研發部協理5.異動原因:公司組織變更6.生效日期:94/11/017.新任者聯絡電話:07-623225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經投審會核准通過增資美金2500萬元投資大陸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由 1.事實發生日:2005/06/3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對外增資第三地英屬維京群島PUBLIC ZONE CO.,LTD 790萬美金及薩摩亞VALLEYFIELD LIMITED 1710萬美金 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2500萬美金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1億6000萬美金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2500萬美金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不銹鋼冶煉生產,加工冷,熱軋不鏽鋼鋼捲板及系列產品及提供技術與售後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80042萬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1835)萬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1億6000萬美金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1億8500萬美金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2.14%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3.39%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8.04%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1億6000萬美金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6.44%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1.58%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佔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4.25%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0/(20,793)仟元/(84,992)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100%持股轉投資之子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股東會決議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擴展大陸不鏽鋼市場佔有率及提高燁聯產品之競爭力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事實發生日:94/10/212.發生緣由:報導本公司”與燁興合併申請案 重新送件仍與過去一樣原地打轉燁聯決定轉往香港掛牌”。3.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與燁興合併申請案 重新送件仍與過去一樣原地打轉燁聯決定轉往香港掛牌”之報導,係屬媒體之自行報導刊登,特此澄清。4.其他應敘明事項:1. 重新送件申請係因兩家公司董事會決議為落實響應政府近年一再宣示及推動企業合併之政策,故有重新送件之舉。2.目前針對此一事件之因應措施尚未有具體之後續計劃,但不排除在適當時機至香港申請掛牌事宜。
1.事實發生日:94/10/192.發生緣由:一、93.03.16 經本公司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兩家公司合併決議,燁興企業並於94.07.29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目前主管機關仍在審理中。二、惟考量目前台灣股票市場鋼鐵產業個股本益比普遍偏低,故合併案已不符現階段公司之營運所需,合併情形應另行考量,經94.10.14雙方董事會同意先行撤回合併同意函之申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主管機關指示辦理公告。
修訂本公司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燁興企業)所簽訂合併契約書中部份內容。 1.事實發生日:94/09/27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與燁興企業於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簽訂之合併契約書第八條略以:『…發行新股及完成合併相關事項,並預計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底前完成所有程序。…』,合併程序目前主管機關尚在審理中,因預計完成日期有所更動,擬修訂該條文內容為『…..發行新股及完成合併相關事項,並預計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底前完成所有程序。…』。二、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此契約書第八條內容之相關修訂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將依修訂後合併契約書繼續進行合併程序。二、本公司於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依規定公告之合併內容中,有關預計完成日程因應上述說明一併修訂。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3083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代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森隆;燁聯鋼鐵代理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郭中起;燁聯鋼鐵執行副總5.異動原因:舊任者因屆齡退休由執行副總代理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4/08/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07/192.發生緣由:海棠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針對媒體提及本公司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繼續執行乙事之相關報導,提出澄清說明。 1.事實發生日:94/07/042.發生緣由:(1).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雜誌445期(2).報導日期:94/07/04(3).報導內容:燁聯及燁興公司復合乙事之相關報導。(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於94.06.24所發布之重大訊息即說明基於回應政府最近一再宣示及推動企業合併之政策,乃於94.06.24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繼續進行兩家公司合併案。爰主要過程係經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詳細評估並就兩家公司股東、員工權益等綜合考量後,本公司董事會即依公司法、企業併購法及證券交易法等法定程序所作取消燁聯公司於國外掛牌上市而重啟合併案之決議,並無相關政府官員主動介入之情事。本次重啟合併案之換股比例與去年相同,即燁興公司換燁聯公司為3.22比1,基於時效及公平性考量,經詢多家鑑價機構後,特洽請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以公正第三者再予鑑價,其鑑價後換股比例為3.2319比1,復依企業併購法第六條規定由會計師再予評估後,提出其專家意見並採保守原則而維持去年之換股比例。嗣後考量股東會議事程序適法性相關事宜,經諮詢律師相關意見後,建議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回94.04.15董事會決議擬解除本公司與燁聯公司合併契約之提案,旋於94.06.27股東常會已完成法定程序,重啟上述合併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全球不銹鋼市場吹起減產風潮,歐洲、亞洲不銹鋼煉鋼廠紛紛減產一至三成,燁聯昨(27)日決定,7月起減產三成,預期韓國浦項也可能跟進,希望以減量支撐價格與獲利。義聯集團董事長林義守昨天說,減產可以紓解盤商的庫存,讓中盤商不會那麼痛苦,讓業界守住利潤,擺脫衝刺營收的迷思。燁聯今(28)日將開出7月新盤價,此時釋出減產消息,預期可避免價格崩跌,能否如外界期待每公噸大降5,000元,今日新盤開出後即可明朗。林義守表示,國際鎳價持續走高,上游鋼廠卻因市況不佳,需求不強,無力反映成本漲幅。以6月為例,倫敦金屬交易中心平均鎳價每公噸達1.68萬美元,成本高高掛,根本無法靠降價爭取訂單,期望能以減產達成穩價效果。林義守說,上游鋼廠減產已是全球共識,歐洲阿賽洛及大陸太原鋼廠等全球重要不銹鋼廠都已有減產動作,預期韓國浦項鋼廠近日也會宣布減產幅度,只要全球鋼廠減產共識能夠落實,不銹鋼行情應可止跌。市場人士指出,燁聯原先打算7月先減產10%,但全面評估全球情勢後,決定擴大減產幅度。林義守認為,生產成本降不下來,維持正常產能,只會讓上下游關係更緊張,市場行情將會失守,最後決定擴大減產幅度,從原先的一成提高至三成,希望藉此減輕市場庫存,讓上下游都有喘息機會。基本上,燁聯的重點策略是認為,經7月減產後價格可望獲得支撐,讓8月價格止跌回升。但部分市場人士認為,減產如果再配合降價,不銹鋼行情會更快走穩。業內人士說,減產只是穩價的方式之一,目前市況極為不穩定,下游業者期待燁聯及唐榮7月盤價能夠擴大向下修正幅度,每公噸至少下修5,000元 ,下游更能獲得喘息。
1.股東會日期:94/06/27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九十三年度決算報告書。(3)九十三年度財務報告。(4)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與燁興合併案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九十三年度決算書表案。(2)承認九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配發現金股利1.0元/股。(3)通過九十三年度股息及股東紅利發放現金股利及取消股票股利辦理盈餘轉增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撤回第四案”取消本公司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1.事實發生日:94/04/07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4/072.股東會召開日期:94/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 高雄縣岡山鎮岡山南路42-3號(高雄縣立文化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書。2 監察人查核九十三年度決算報告書。3 九十三年度財務報告。4 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 大陸投資報告。6 本公司與燁興合併案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 承認九十三年度決算書表。2 承認九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4/04/29~94/06/27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九十三年度盈餘分派案將再擇期依法召開董事會討論。
1.事實發生日:94/03/30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與燁興企業於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簽訂之合併契約書第八條略以:『…發行新股及完成合併相關事項,並預計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底前完成所有程序。…』,合併程序目前主管機關尚在審理中,因預計完成日期有所更動,擬修訂該條文內容為『…..發行新股及完成合併相關事項,並預計於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底前完成所有程序。…』。二、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此契約書第八條內容之相關修訂事宜。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將依修訂後合併契約書繼續進行合併程序。二、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三月五日依規定公告之合併內容中,有關預計完成日程因應上述說明一併修訂。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3/08/30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民國93年6月30日及民國92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9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9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除下段所述者外,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如財務報表附註8.所述,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3年6月30日及民國92年6月30日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中分別為2,428,823仟元及642,182仟元, 及其民國93年上半年度及民國92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淨投資損失分別為42,560仟元及4,68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計算。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損益, 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93年上半年度及民國9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3年6月30日及民國92年6月30日之財務狀況, 暨民國9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民國9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二、本公司九十三年度上半年營業收入30,084,805仟元,稅後淨利1,518,026仟元,每股盈餘1.22元3.因應措施: 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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