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丹特生醫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03/17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3年9月至104年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補充子公司 Biodenta Swiss AG貸與對象Biodenta Russia LLC之資訊。項目: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2264 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 2264 實際動支金額:2264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3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OTC 103年9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30024232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一、104年02月份合併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37.36 %流動比率:467.19 %速動比率:206.38 %二、104年02月份之全體銀行額度與使用情形:融資額度: 110,000 仟元已用額度: 90,000 仟元額度餘額: 20,000 仟元三、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 月份 104年02月 104年03月 104年04月期初餘額 5,501 155,711 130,941現金流入合計 17,844 18,532 19,656現金流出合計 37,744 37,746 38,688財務調度現金流入(出)淨額 170,110 (5,556) (556)期末現金餘額 155,711 130,941 111,35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0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4年2月份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資訊。 項目:1.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North America LLC資料更正為無2.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Swiss AG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3.被背書保證對象:精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10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4年2月份背書保證資訊揭露明細表資訊。 項目:1.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North America LLC資料更正為無2.被背書保證對象:Biodenta Swiss AG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3.被背書保證對象:精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0 實際動支金額:0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公司104年1月背書保證資訊”月份”,應為2月誤植為1月。
1.事實發生日:104/03/10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4年1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補充母公司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貸與對象Biodenta Korea之資訊。 項目:期末餘額(董事會通過額度): 14,995 實際動支金額:0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營業週轉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52,989 資金貸與總限額: 211,956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06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3/6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1)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預算案。(2)通過本公司與各子公司間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案。(3)通過健全子公司財務結構案。(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5)通過對子公司(佰石德(上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增資。(6)本公司10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案。(7)通過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權之受理期間及場所案。(8)通過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日期。6.因應措施:依規定將部份議案提請本公司一○四年股東會決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3/06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3 年5月23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增資發行特別股股案暨以私募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因辦理期限將屆,本公司已無於期限內辦理私募之計畫,擬依私募相關規定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63號2樓(福容大飯店三鶯:福園海芋廳Calla)會議室。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第一案:一○三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一○三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第三案:一○三年國內第二次私募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第四案: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報告第五案:103年私募特別股及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辦理情形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第二案: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第一案: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04月04日起至104年06月02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2)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提名之相關事宜如下:A.受理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B.受理期間:104/03/29~104/04/07 (上午9時~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財會部(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51號2樓)
1.事實發生日:104/02/24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OTC 103年9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30024232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一、104年01月份合併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43.04 %流動比率:398.20 %速動比率:176.38 %二、104年01月份之全體銀行額度與使用情形:融資額度: 110,000 仟元已用額度: 90,000 仟元額度餘額: 20,000 仟元三、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 月份 104年01月 104年02月 104年03月期初餘額 38,633 9,842 155,721現金流入合計 15,161 16,874 17,510現金流出合計 25,396 41,105 32,914財務調度現金流入(出)淨額 (18,556) 170.110 (556)期末現金餘額 9,842 155,721 139,76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2/04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2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13元, 總計260,000,000元,已於104年2月4日業己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104年2月4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4/02/04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4年2月4日,依據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與第二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 定調整轉換價格。6.因應措施:本公司因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國內第一次與第二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故自104年2月4日起,國內 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自新台幣17.4元調整為新台幣 17.2元及國內第二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自新台幣16元調整 為新台幣15.8元。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1/27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原於103年9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0,000,000股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0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478號函、103年11月4日 金管證發字第10300441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為避免影響原已繳款之股東權益,且考量 策略性股東認購作業狀況,確保增資計畫順利進行,遂決定向金管會延長募集期間與變 更特定人繳款期限,將特定人繳款期限從104年1月19日延長至104年2月4日,業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2176號函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為維護員工、原股東及認股人權益,茲將本公司延長現金增資洽特定人繳款 期間所造成之影響,本公司特訂相關補償方案: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自補償方案公告日(104年1月27日起,迄104年2月2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 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檢附原股東或員工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加蓋股東原留印 鑑,於104年2月2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逾 期未送(寄)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 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4年1月15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1.38%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04年2月9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 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承諾書: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於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103年10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478號函申報生效及103年11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4132號函准予備查。但因考量策略性股東認購作業狀況,確保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限,並訂定對原股東或員工及認股人可能主張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本人聲明在此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權益。若因此致員工、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人承諾負賠償之責任。此 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負責人: 謝沛勳中華民國104年1月19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1/19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延長至104/02/04。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因應策略性股東作業狀況,本次現金增資案特定人之繳款期間欲由原訂104/01/19 延長至104/02/04,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 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二、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04/01/15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OTC 103年9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30024232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一、103年12月份合併報表之財務比率負債比率:56.96 %流動比率:245.99 %速動比率:90.52 %二、103年12月份之全體銀行額度與使用情形:融資額度: 110,000 仟元已用額度: 110,000 仟元額度餘額: 0 仟元三、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項目/ 月份 103年12月 104年01月 104年02月期初餘額 28,461 80,295 288,401現金流入合計 23,821 16,384 18,219現金流出合計 36,002 35,866 41,901財務調度現金流入(出)淨額 64,015 227,588 (20,556)期末現金餘額 80,295 288,401 224,16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1/12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2013年營收公告數6.因應措施:更正去年同期(2013營收公告數) 12月 (更正前) 12月 (更正後) 千元 2013 2014 % 2013 2014 % 19,055 16,273 -14.6 16,216 16,273 0.3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27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12/27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1)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稽核計畫案(2)通過修訂「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3)通過修訂「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程序」案(4)通過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5)通過授權資金貸與子公司案(6)通過健全子公司財務結構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1.事實發生日:103/12/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佰石德(上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29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05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863(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91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業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53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每筆資金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視資金狀況而定,每筆資金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91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8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1.事實發生日:103/12/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佰石德(上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子公司Biodenta Singapore Pte. Ltd 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03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863(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86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業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4535.計息方式: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得不計息6.還款之:(1)條件:每筆資金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限(2)日期:視資金狀況而定,每筆資金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86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9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26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延長至104/01/19。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因本次現金增資案原始股東及員工催繳期限為104/01/19,為配合相關作業需求,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亦由原訂103/12/19至103/12/26延長至104/01/19。二、基於相關法規及策略性股東作業時間,原股東及員工均得在催繳期間繳款,故不影響該等任何權益。三、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依實際募款情形另訂之。
1.事實發生日:103/12/192.公司名稱:百丹特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103/12/18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股款催繳期間自民國103年12月19日至104年1月19日止。(2)尚未繳款之股東,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玉山銀行南土城分行及全 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 之股份,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86-5859,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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