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紘通企業(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0/2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薩摩亞HOLDWELL IN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981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57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57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共用額度申請(1)公司名稱:薩摩亞FULL-TECH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981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57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57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1)公司名稱:宏通電子(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間接投資大陸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990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393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393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申請額度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337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19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授信額度保證,簽約日起一年(2)日期:簽約日起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7981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47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0.7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8.1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9/26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款計新台幣120,000,000元已全數收足,因相關繳款作業日程所需,故依董事會之決議內容授權董事長,訂定民國101年 9月27日為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1/09/21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一O一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101年9月21日截止,惟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101年9月24日至民國101年10月24日為催繳股款期間。(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於上述期間內,除可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暨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3)於催告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將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1.事實發生日:101/09/21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強化經營團隊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董事長 闕壯練 780,998 100%董事 闕壯漢 222,069 100%董事 捷利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11,955 100%董事 張文政 0 0%董事 顏吉亮 53,639 100%監察人 弗特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38,223 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洽若干特定人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9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經本公司101年8月29日董事會通過在案。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營收淨額新台幣 257,801仟元稅後淨損新台幣 (29,152)仟元稅後每淨損 (1.21)元101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合併營收淨額新台幣 323,092仟元合併稅後淨損新台幣 (29,152)仟元合併稅後每淨損 (1.21)元(2)本公司新任新事業開發處資深協理案。(3)本公司新任光電事業處副總經理案。(4)本公司新任新事業開發處研發協理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網傳輸作業,屆時相關之財務報表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補充代收股款銀行)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48,000,000。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81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24,161,077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41,610,770 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興珍里中興路1段8號3樓之7之8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7年8月13日,第11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增資後實收發行股份為28,961,07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股本總額為新臺幣289,610,77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48,000,000元。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48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32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78.79997650股,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1/9/14~101/9/21。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1/9/24~101/9/26。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1/9/24~101/10/24。(十五)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簽約日期101年08月20日)。(十六)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五股分行(簽約日期101年08月16日)。(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興櫃買賣暨發放日期,另行公告。三、茲訂定101年9月1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1年9月6日至101年9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1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補充專戶儲存銀行)公告內容: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48,000,000。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81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24,161,077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41,610,770 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興珍里中興路1段8號3樓之7之8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7年8月13日,第11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增資後實收發行股份為28,961,07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股本總額為新臺幣289,610,77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48,000,000元。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48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32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78.79997650股,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1/9/14~101/9/21。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1/9/24~101/9/26。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1/9/24~101/10/24。(十五)代收股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六)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五股分行。(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俟奉主管 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 帳戶。興櫃買賣暨發放日期,另行公告。三、茲訂定101年9月1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1年9月6日至101年9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1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48,000,000。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81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24,161,077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41,610,770 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興珍里中興路1段8號3樓之7之8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7年8月13日,第11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增資後實收發行股份為28,961,07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股本總額為新臺幣289,610,77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8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48,000,000元。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48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4,32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178.799976750股,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十四)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1/9/14~101/9/21。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1/9/24~101/9/26。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1/9/24~101/10/24。(十五)代收股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六)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十八)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增資股票俟奉主管 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 帳戶。興櫃買賣暨發放日期,另行公告。三、茲訂定101年9月1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1年9月6日至101年9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1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五、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082.發行股數:4,8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48,000,000元5.發行價格:25元6.員工認購股數:10%,計48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90%,計4,320,00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擴展營運需要,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9/1013.最後過戶日:101/09/05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06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1016.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繳納股款期間:101年9月14日起至101年9月21日 (2)特定人繳納股款:101年9月24日起至101年9月26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本次現增之代收款項、存儲款項機構及訂約日期待完成簽約後 再另行公告之。 (2).本次現金增資繳款期間未滿1個月,依公司法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 擬訂定催繳期間為101年9月24日至101年10月24日。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1年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暨上興櫃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05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息紅利新台幣40,08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00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另員工紅利提撥新台幣2,299,986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3,077股,合計轉增資發行新股4,121,077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6085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新北市政府101年07月19日北府經登字第1015044756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訂定於101年8月14日(星期二)起發放。二、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0,0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200,400,00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4,121,077股,每股面額10元,計41,210,770元。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發行。5.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三、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訂於101年8月14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處登摺;未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其股份將交付至本公司登錄帳戶,請攜帶下列文件於發放日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作業: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2.證券存摺3.股東原留存印鑑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5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盈餘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008,000股,另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13,0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608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20,04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00,400,000 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興珍里中興路1段8號3樓之7之8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7年8月13日,第11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24,161,077股,每股面額1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40,080,000元,發行新股4,008,000股;員工紅利新台幣2,3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其發行股數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每股20.34元為計算基礎,發行113,077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4元,以現金發放之,所發行之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共發行新股4,121,0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其中股東紅利4,008,0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3.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三、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101年7月15日為增資暨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7月11日至101年7月1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俾可享有配股權利。四、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101年07月19日准予變更登記,發文字號:北府經登字第1015044756號,採無實體發行。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5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盈餘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008,000股,另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113,0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6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608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Q01010 模具製造業。F106030 模具批發業。F113010 機械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份為20,04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00,400,000 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五股區興珍里中興路1段8號3樓之7之8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7年8月13日,第11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24,161,077股,每股面額10元。(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自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40,080,000元,發行新股4,008,000股;員工紅利新台幣2,3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其發行股數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淨值每股20.34元為計算基礎,發行113,077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4元,以現金發放之,所發行之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共發行新股4,121,0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其中股東紅利4,008,0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3.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三、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101年7月15日為增資暨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7月11日至101年7月15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俾可享有配股權利。四、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另行公告。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0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 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時,本公司、國內子公司及國外子公司(子公司係指符 合以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由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 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之正式編制內全職人員為限。 (二)實際認股權人及其認股數量,將由人力資源部門參酌個人之職等、職務、 績效整體貢獻度及年資等因素擬訂方案,由主管層呈董事長核定,並呈董事會 同意。 (三)認股權人應遵守保密規定,對於所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數量及相關內容,除 法令及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漏予第三人。 (四)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 百分之十,且任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 (一)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二)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000,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不適用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 認股價格: (上市櫃後)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興櫃股票)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 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二)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本認 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為任何處 分或其他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六年存續期間期滿後,未 行使之認股權利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時程: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行使認股比例30%,屆滿三 年後可行使認股比例60%,屆滿四年100%。 (三)認股權人自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 重大過失,遭受本公司記過(含)以上處分時,本公司得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予以部份或全部收回並註銷之,且不給予任何補償。若認股權人與本公司 訂有聘僱合約者,從其約定辦理。 (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五)認股權人因故離職、資遣或發生繼承等,其認股權利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認股權人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認股權人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經本公司逕行終止契約者,亦比照自願離職 之規定辦理之。 2.退休或聘僱合約期滿—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或聘僱合約期滿時,認股 權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 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可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聘 僱合約期滿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 使之。 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認股權人之全體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 起一年內得共同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當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認 股權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 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可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因受職業災害 致死亡者,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全體繼承人得共同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 第二項有關時程可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5.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 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 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 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 證存續期間為限。留職停薪人員逾期限未經核准辦理復職者,自留職停薪生效日 起比照本條第六項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6/20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800,000股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48,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計480,000股)由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4,32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可於認購期間內股東自行併湊,認購不足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0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為強化公司治理、鼓勵人才勇於任事及降低並分散董事、監察人及重要職員 於執行職務,因疏忽、錯誤及不當行為造成損害之風險,並依公司章程規 定購買責任保險。 二、董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險,保險額度為美元壹佰萬元整。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02.公司名稱: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2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闕壯漢 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 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遠華 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4).異動情形:職務調整 (5).異動原因:為組織強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02.公司名稱:紘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訂定本公司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3)變更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案。 (4)本公司投保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險案。 (5)深圳市紘通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調整案。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6/2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41,210,77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1/07/095.最後過戶日:101/07/1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1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158.除權(息)基準日:101/07/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 弗特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監察人1席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2,974,569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8.新任生效日期:101/05/25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01年5月25日起至103年6月13日止。
1.股東會日期:101/05/252.重要決議事項:(1) 報告事項: A.一○○年度營業狀況。 B.監察人審核一○○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事項: A.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照案通過。 B.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照案通過。 (3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 A.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照案通過。 B.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照案通過。 C.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照案通過。 D.補選一席監察人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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