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石棒辣椒(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秀珍/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大鈞/葫蘆數位娛樂有限公司創辦人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4/09/017.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本公司104年第6次董事會決議。
1.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2.法人名稱: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秀珍/本公司原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大鈞/本公司新任總經理5.異動原因: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30 ~ 107/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4/09/0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行銷長2.發生變動日期:104/09/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秀珍/本公司原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4/09/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7720799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0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由董事長核定後,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認股資格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5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5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五年;該認股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屆滿2年 100%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免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逾期未行使之部份失效。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3、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4、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致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調職人員: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專)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依第五條第二款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行使認股權利及時限,惟該時限仍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限。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IMG SRC="/WF_SQL_XSRF.html">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8/2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子堯/營運處副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家庭因素7.生效日期:104/08/29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8/1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金英澤 獨立董事林育如 獨立董事莊士弘 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金英澤 獨立董事林育如 獨立董事莊士弘 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8/18 ~ 104/06/308.新任生效日期:104/08/1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10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7月營業額公告,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應為新台幣55,457仟元,誤植為55,547仟元。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之104年7月營業額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7/22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3年度年報第19頁內容6.因應措施:修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鄧潤澤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秀珍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代表人:李承元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代表人:李鎔相獨立董事:金英澤、林育如、莊士弘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鄧潤澤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秀珍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代表人:李承元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代表人:李鎔相獨立董事:金英澤、林育如、莊士弘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鄧潤澤、楊秀珍):3,230,000股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代表人:李承元、李鎔相):7,560,000股獨立董事:金英澤:0股林育如:0股莊士弘: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7/11~104/07/108.新任生效日期:104/06/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金英澤:欣香企業有限公司 外銷部總經理林育如:希望創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經理莊士弘:時代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薪酬委員會成員,將於下次董事會決議委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6.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8/18~104/07/108.新任生效日期:104/06/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金英澤:欣香企業有限公司 外銷部總經理林育如:希望創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經理莊士弘:時代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金英澤:欣香企業有限公司 外銷部總經理林育如:希望創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經理莊士弘:時代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12/02~104/07/108.新任生效日期:104/06/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4/06/3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一) 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二) 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三、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案,計選出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鄧潤澤、楊秀珍、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代表人李承元、李鎔相等董事四席;金英澤、林育如、莊士弘等獨立董事三席。四、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長:鄧潤澤(2)董事:李承元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長:鄧潤澤A.Blue Panda Holding Limited董事長B.夏亞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C.紅心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D.碩辣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E.香港紅心辣椒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F.辣椒方舟移動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G.辣椒艾菲卡直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董事:李承元Netmarble Games Corporation President,Overseas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長:鄧潤澤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夏亞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張江路91號6幢423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計算機軟體開發、設計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6/052.公司名稱:網石亞洲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取得手機遊戲授權合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 報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新增)二、承認事項:(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二)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案。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新增)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5/0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Netmarble Asia Limited股權2.事實發生日:104/3/23~104/3/2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USD 2,5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匯款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不適用(本次投資USD 2,500,000元)累積金額:USD 2,500,000元持股比率:10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20.45%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6.05%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259,158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推廣海外業務市場發展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1樓(自由廣場會議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一)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二)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會之統計驗證機構,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擔任。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擬訂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與處所如下:(一)受理期間:自104年4月24日起至104年5月4日下午五時止。(二)受理處所: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300號5樓之2(本公司管理處)。三、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40日前另行公告。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4/03/17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103年12月2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臺北市政府103年12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39116461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英文名稱由「JoyBomb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Co., Ltd.」更名為「Netmarble Joybomb Inc.」。(3)本公司中、英文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公告本公司名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4/03/162.公司名稱: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103年12月2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業經臺北市政府103年12月17日府產業商字第10391164610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棒辣椒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網石棒辣椒股份有限公司」。(2)本公司英文名稱由「JoyBomb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Co., Ltd.」更名為「Netmarble Joybomb Inc.」。(3)本公司中、英文簡稱及股票代號未變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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