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賣科技(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11/2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矽谷國際議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3號2樓)。
4.召集事由:
(1)修訂公司章程。
(2)增選董事一席案。
(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0/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1/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11/2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矽谷國際議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3號2樓)。
4.召集事由:
(1)修訂公司章程。
(2)增選董事一席案。
(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10/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11/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11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案。
(3)增選董事一席案。
(4)新任董事解除競業禁止案。
(5)召開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8/22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7,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2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154,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收足股款日:105年08月22日。
(3)本公司並訂定105年08月22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5/08/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SNSPLUS HK CO.,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809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107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53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60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540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709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內容規定
(2)日期:
依借款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660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3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近期財務報表係105年第二季財報。
2.匯率以105.07.31台灣銀行美金對台幣中間價31.92元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5/08/11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承認105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2)資金貸與子公司SNSplus HK Co., Ltd.
6.因應措施: 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承認105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2)資金貸與子公司SNSplus HK Co., Ltd.
6.因應措施: 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全體董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5/07/25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Golden Victor Limited 368,757 100%
董事 Sure Choice Investments Limited 210,807 100%
董事 伊能輝 146,635 100%
監察人 量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100,012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25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Golden Victor Limited 368,757 100%
董事 Sure Choice Investments Limited 210,807 100%
董事 伊能輝 146,635 100%
監察人 量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100,012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7/25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5年07月25日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05年07月26日起
至105年08月26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玉山銀行永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
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5年07月25日截止,
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105年07月26日起
至105年08月26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玉山銀行永安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
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1.事實發生日:105/07/18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擬將開發中遊戲之中國地區發行權,轉授權予KADOKAWA GAMES LTD.(日本株式會社角
川 GAMES)
(2)配合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擬將開發中遊戲之中國地區發行權,轉授權予KADOKAWA GAMES LTD.(日本株式會社角
川 GAMES)
(2)配合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會計師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7/1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支秉鈞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賴宗羲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支秉鈞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徐明釧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7/1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105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起開始更換簽證會計師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支秉鈞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賴宗羲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支秉鈞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徐明釧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7/12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自105年第二季財務報表起開始更換簽證會計師
1.事實發生日:105/06/30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公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05/06/21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三十四條第九款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105年度第一次
現金增資案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5/06/30
(3)委託代收價款行庫:玉山銀行永安分行
(4)委託存儲專戶行庫訂約日期:105/06/30
(5)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玉山銀行南勢角分行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6/21
2.發行股數:7,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4,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2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7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股份總數之90%,計6,3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
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57.5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迄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員工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07/12
13.最後過戶日:105/07/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7/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7/12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之認股繳納期間:105/07/19~105/07/25。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5/07/26~105/07/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後續增資作業時程,擬授權
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等事項並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之。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或因
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處理
之。
(3)本公司105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於105年6月21日經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50023658
號核准在案。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
2.報導日期:105/06/03
3.報導內容:
「好玩家為手機遊戲營運商,今年初完成現金增資,目前資本額約2億元,主要從事
遊戲代理營運、平台....,原定去年下半年度上櫃,但因虧損而暫緩,去年每股淨損
8.59元,近期營運已逐漸改善,預計今年下半年力拼上櫃掛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本公司財務、營收成長、銷售預估及發展動向等資訊,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
站發布之訊息為準。
(2)本公司尚未訂定興櫃轉掛牌上櫃日期,本公司目前仍朝此方向積極準備中,申請轉上
櫃實際規劃、送件及財務報表資訊等,將會依法辦理相關公告,請投資人參閱本公司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所揭露之資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05/06/03
3.報導內容:
「好玩家為手機遊戲營運商,今年初完成現金增資,目前資本額約2億元,主要從事
遊戲代理營運、平台....,原定去年下半年度上櫃,但因虧損而暫緩,去年每股淨損
8.59元,近期營運已逐漸改善,預計今年下半年力拼上櫃掛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本公司財務、營收成長、銷售預估及發展動向等資訊,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
站發布之訊息為準。
(2)本公司尚未訂定興櫃轉掛牌上櫃日期,本公司目前仍朝此方向積極準備中,申請轉上
櫃實際規劃、送件及財務報表資訊等,將會依法辦理相關公告,請投資人參閱本公司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所揭露之資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100%持有之香港子公司SNSplus HK Co., Ltd.議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SNSplus HK Co., Ltd.
2.事實發生日:105/5/31~105/5/3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總交易單位按董事會日之匯率換算,約計23,307,527股。(實際依
分次增資時之數量為依據)
每單位價格:港幣1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3,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SNSplus HK Co., Ltd.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係現金增資。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面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39.84%。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48.8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6,985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香港子公司營運資金。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5年5月31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因應營運發展之需要,擬對香港子公司於一年內分次辦理現金增資,增資
額度為美金3,000,000元。
2、本次公告係依照105年5月31日董事會當天,台灣銀行公告之美金即期買入賣出平
均匯率(32.615,美金換算為台幣)計算總交易金額;而每股交易金額則為同日之港幣
即期買入賣出平均匯率(4.198,港幣換算為台幣)計算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SNSplus HK Co., Ltd.
2.事實發生日:105/5/31~105/5/3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總交易單位按董事會日之匯率換算,約計23,307,527股。(實際依
分次增資時之數量為依據)
每單位價格:港幣1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3,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SNSplus HK Co., Ltd.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係現金增資。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面額。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39.84%。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48.8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6,985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香港子公司營運資金。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5年5月31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1、本公司因應營運發展之需要,擬對香港子公司於一年內分次辦理現金增資,增資
額度為美金3,000,000元。
2、本次公告係依照105年5月31日董事會當天,台灣銀行公告之美金即期買入賣出平
均匯率(32.615,美金換算為台幣)計算總交易金額;而每股交易金額則為同日之港幣
即期買入賣出平均匯率(4.198,港幣換算為台幣)計算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22元,本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
董事長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計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計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承購外,其實百分之九十,計6,3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後續增資作業項目,
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等事項。
(二)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
事長處理之。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22元,本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
董事長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計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計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承購外,其實百分之九十,計6,3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後續增資作業項目,
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等事項。
(二)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
事長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31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
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即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
決定原則,由董事長擬訂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每一員工每次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該次發行員工認股憑證證總數之百分之十。單
一認股權人累計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ㄧ。且依發行人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ㄧ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
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
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
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五年,期間屆滿後,未執行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全部或部份收回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當日起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
當日起失效。
(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
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
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且經董事長核定需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
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4)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
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退休: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三十日內行使其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
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失效。
(6)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失效。
(7)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
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
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
,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即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
決定原則,由董事長擬訂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每一員工每次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該次發行員工認股憑證證總數之百分之十。單
一認股權人累計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ㄧ。且依發行人募集與發
行有價證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ㄧ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
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
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
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五年,期間屆滿後,未執行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者
,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全部或部份收回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當日起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
當日起失效。
(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
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
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
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且經董事長核定需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
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4)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
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退休: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三十日內行使其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
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失效。
(6)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失效。
(7)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
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1.事實發生日:105/05/31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0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案。
(2)擬辦理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
(3)擬辦理對香港子公司SNSplus HK Co., Ltd.現金增資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0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發行案。
(2)擬辦理10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
(3)擬辦理對香港子公司SNSplus HK Co., Ltd.現金增資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5/05/16
2.法人名稱:量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建達,東海大學會計系畢業;
現任:傛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財務部總監、瑞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當選後,指派自然人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5/09~106/08/04
7.新任生效日期:105/05/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監察人於105/05/09經本公司股東會補選通過
2.法人名稱:量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建達,東海大學會計系畢業;
現任:傛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財務部總監、瑞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當選後,指派自然人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5/09~106/08/04
7.新任生效日期:105/05/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監察人於105/05/09經本公司股東會補選通過
1.事實發生日:105/05/10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0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2)組織調整暨人事異動案。
(3)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更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10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
(2)組織調整暨人事異動案。
(3)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更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會計主管、策略長。
2.發生變動日期:105/05/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代理發言人:馮世文財務長。
會計主管:馮世文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策略長:馮世文。
代理發言人:管理部林靜惠副總。
會計主管:財務部許淑芬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5/05/1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12-647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5/05/10提報董事會通過。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會計主管、策略長。
2.發生變動日期:105/05/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代理發言人:馮世文財務長。
會計主管:馮世文財務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策略長:馮世文。
代理發言人:管理部林靜惠副總。
會計主管:財務部許淑芬副總。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5/05/1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912-647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5/05/10提報董事會通過。
1.股東會日期:105/05/09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補選監察人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補選監察人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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