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鴻先進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2/072.公司名稱: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自98年12月19日起,變更股務代理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原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凡本公司股東自98年12月1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5048125。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032.公司名稱: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現金增資250萬股乙案,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98年12月3日截止,經查尚有部分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第一項之規定,自民國98年12月4日至99年1月4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第一銀行新竹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繳納,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2版及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98/12/013.報導內容:”WIN 7加持 達虹觸控業績長紅”/”元太明年營收 拚增50%”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為營運需求,規畫次世代生產設備建置之用地,民國98年11月30日業經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第102次園區審議委員會核准投資在案。(2)本公司向中科管理局申請投資規劃之營收目標,係依中科管理局營運計畫書規定做未來年度之財務預估,另報導指出,預期本公司後年營收成長可高達80%,純屬法人機構預估;日後營收相關訊息,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有關98年12月02日工商時報B2版及經濟日報C5版報載說明 2.報導日期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2版及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98/12/023.報導內容:”WIN 7加持 達虹觸控業績長紅”/”元太明年營收 拚增50%”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為營運需求,規畫次世代生產設備建置之用地,民國98年11月30日業經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第102次園區審議委員會核准投資在案。(2)本公司向中科管理局申請投資規劃之營收目標,係依中科管理局營運計畫書規定做未來年度之財務預估,另報導指出,預期本公司後年營收成長可高達80%,純屬法人機構預估;日後營收相關訊息,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5版及電子時報A2版2.報導日期:98/12/013.報導內容:”達虹進駐后里園區”/”達虹進駐中科投入240億元建造觸控面板廠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為營運需求,規畫次世代生產設備建置之用地,民國98年11月30日業經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工業園區第102次園區審議委員會核准投資在案。(2)本公司向中科管理局申請投資規劃之營收目標,係依中科管理局營運計畫書規定做未來年度之財務預估,日後營收相關訊息,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2.報導日期:98/11/233.報導內容:”興櫃交易 走出冷凍庫”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編製98年財務預測之公告資訊,本公司相關訊息,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2.報導日期:98/11/203.報導內容:”達虹砸240億蓋觸控面板廠”、”法人:達虹第4季可望虧轉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為營運需求,規畫次世代生產設備建置之用地,待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及本公司之必要決議後,將依法公告。(2)本公司並未編製98年財務預測之公告資訊,本公司相關訊息,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1/032.公司名稱: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一、通過修訂「內部控制制度」案。二、通過九十九年度稽核計畫案。三、通過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案。四、通過訂定九十八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及認股價格案。本公司九十八年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實際發行日期,依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二條規定,由董事長另訂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10/272.發行股數:2,5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15元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75,000股供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3.0465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增觸控面板產能。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8/11/2313.最後過戶日:98/11/18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11/19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11/2316.股款繳納期間:98/12/1起至98/12/3止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98/10/27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1)本公司經民國98年10月12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8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5642號函核准生效在案。(2)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98年11月19日起至民國98年11月23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8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98/10/14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達虹 興櫃交易人氣王”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媒體報導”達虹下半年觸控面板業務快速成長,大尺寸觸控面板開始出貨,9月觸控面板產品營收已超過1億元,占營收比重超過二成。展望第四季,觸控面板業務單月營收約1億至1.5億元,占比約20%至25%。”。本公司並未編製98年財務預測之公告資訊,上述報導為媒體預估推測,本公司每月營收情形,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詳細營收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營收公告)。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98/10/12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高鐵成交量興櫃第一 面板族群上周熱度十足 統寶達虹量能逾萬張”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媒體報導”觸控面板廠商達虹,搭配微軟新作業系統Windows7即將上市,達虹的中大尺寸投射式電容多點觸控面板,9月起正式出貨,市場預期,該公司第三季有機會轉虧為盈”。本公司並未編製98年財務預測之公告資訊,上述報導為媒體預估推測,本公司每月營收情形,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詳細營收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營收公告)。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0/1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15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75,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3.046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增觸控面板產能。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預定為98年11月23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9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為停止過戶日。惟如無法順利依期取得證期局之相關核准,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擬改訂為證期局增資核准日起第23日,基準日前五日為停止過戶日,並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增資額度、增資計劃之進度、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一切有關事項之議定,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98/09/153.報導內容:”達虹NB觸控面板 量產出貨”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媒體報導”估計本公司第四季觸控面板單月營收規模上看1億到1.5億元,營收比重可望超過20%”。本公司並未編製98年財務預測之公告資訊,上述報導為媒體預估推測,本公司每月營收情形,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詳細營收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營收公告)。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2.報導日期:98/09/10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達虹手握NB大廠觸控面板訂單 8月起出貨逐月倍增”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發佈未來營收情形預測,故此報導純屬媒體預估推測,本公司每月營收情形,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詳細營收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營收公告)。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2.報導日期:98/09/103.報導內容:電子時報”達虹手握NB大廠觸控面板訂單 8月起出貨逐月倍增”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發佈未來營收情形預測,故此報導純屬媒體預估推測,本公司每月營收情形,悉依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詳細營收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營收公告)。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9/082.公司名稱: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8年6月份遠期契約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正確應為新台幣-731 仟元;98年7月份遠期契約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正確應為新台幣 -2,041仟元;98年7月份交換已沖銷契約總金額,正確應為100,000仟元;已沖銷契約認列淨(損)金額,正確為應 -254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9/08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為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得認購股數為1股本公司普通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0 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其認股權利:時程(自發行日當日起算仍在職者)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屆滿兩年 50%屆滿三年 75%屆滿四年 100%備註:(1)每次執行認購股數應以千股為單位,若每次執行認購股數有不足千股者,則不足千股之股數併入下一次執行認購時行使之。(2)認購股數不因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割等情況而變動。(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於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二者較晚者),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日即喪失一切權利義務。4.職業災害:(1)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認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 起一年內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被授予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認股權人剩餘之全部認股權利,而不受本條第二項比例行使之限制。惟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外,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二者較晚者)起一年內由繼承人行使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5.調職:如認股權人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比照本項第一點關於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解僱之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不受轉任之影響。6.留資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逾期行使者,凍結其認股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條第二項之行使時程仍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之,但行使期間仍以存續期間為限。7.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資遣生效日起30天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IMG SRC="/WF_SQL_XSRF.html">
1.事實發生日:2009/09/0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間接轉投資方式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1,000萬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達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暫訂)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0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00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觸控面板產品及其相關零組件產品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新設公司,故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設公司,故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設公司,故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新設公司,實際投資金額為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不適用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0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新設公司,故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於民國98年9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本公司為配合整體營運需求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8/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冠穎 達虹科技(股)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NA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6/15~99/06/14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依林冠穎先生民國98/08/13辭職書辦理;本公司將於民國(99)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及蘋果日報2.報導日期:98/08/13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B4版及蘋果日報B7版刊載”第三季可望轉虧為盈”,”估計上市時間點最快落在明年初”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發佈98年度之財務預測,另報導掛牌時程係屬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近期接單狀況及下半年出貨、獲利狀況,係媒體依近期產業景氣自行臆測;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依櫃檯買賣中心電話通知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