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穎生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12/262.發生緣由:決議直接投資大陸,在廣東省東莞市設立商貿型企業,投資金額人民幣300萬元3.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1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3號 (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102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四)其他討論事項(五)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4月13日起至103年6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務請於103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3年4月1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 )。六、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3號)。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股東報到時間為9:30或於公告時間前完成會場佈置,即開始受理股東報到。十一、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度不分配股利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3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配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 張曉莉(金穎生物科技董事長)董事 金晉德(金穎生物科技總經理)董事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曹德風(佳格食品董事長)董事 王玉杯(南光化學製藥總經理)董事 蕭興義(金穎生物科技副總經理)監察人 朝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女珠(國精化學副總經理)監察人 紀宜仁(長利奈米生物科技總經理)監察人 丁啟候(南亞銅箔(昆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 張曉莉(金穎生物科技董事長)董事 金晉德(金穎生物科技總經理)董事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曹德風(佳格食品董事長)董事 紀宜仁(長利奈米生物科技總經理)董事 蕭興義(金穎生物科技副總經理)監察人 朝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女珠(國精化學副總經理)監察人 王朝琴(太普高精密影像監察人)監察人 丁啟候(南亞銅箔(昆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4.異動原因:董監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長 張曉莉 1458679股董事 金晉德 213307股董事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曹德風 2344110股董事 紀宜仁 275735股董事 蕭興義 810000股監察人 朝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女珠 638950股監察人 王朝琴 19500股監察人 丁啟候 650276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6/21_102/06/207.新任生效日期:102/06/1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紀宜仁 董事;佳格食品(股)公司代表人曹德風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6/17_105/06/16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佳格食品(股)公司代表人曹德風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佳格食品(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吳中路1128號佳格食品(中國)有限公司/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大連西路8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製造及銷售食用油品及營養食品等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度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7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3號 (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2.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其他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與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19日起至102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務請於102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2年4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 )。六、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大利路二段3號)。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4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14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3號 (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大陸投資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10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四)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16日起至101年6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15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1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 )。六、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善化區大利路二段3號)。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100年現金增資完成變更登記暨新股發行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原於100年8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3,253,600元,發行普通股10,325,36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46197 號函核准在案。後經本公司100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2,371,751股,並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1665號函核准在案,並呈奉經濟部101年1月6日經授中字第10131522890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二、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21,674,6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16,746,400元。(二)本次發行股票:2,371,7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717,510元。(三)增資後已發行股票:24,046,3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40,463,910元。(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本次增資股票茲訂於民國101年2月10日起開始發放,請憑本公司寄發之領取單據並簽妥原留印鑑後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洽領。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2/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申請調整發行股數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0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1665號函核准調整發行股數。3.因應措施: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一)本公司因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權益,特訂定本補償方案。(二)適用對象:本補償方案公告前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三)申請時間:本補償方案公告日起至100年12月22日止。(四)補償方案:(1)本次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2)利息計算公式=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利率/365】。(3)利率為補償方案公告日之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五)申請方式: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以書面連同現金增資繳款書證明聯、欲退還股款之銀行帳戶資料,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00年12月22日)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請,經確認無誤後,本公司將以匯款方式辦理退款作業。4.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本公司經100年8月3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325,360股,每股發行價格16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6197號函核准在案,今因考量市場環境變化及認購人認購意願等主客觀因素,為完成資金募集並維護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之權益,經本公司100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2,371,751股,發行價格16元不變,總募集金額修正為新台幣37,948,016元整。茲承諾若有員工、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並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本公司將對放棄認購之原現金增資繳款人辦理加計利息退還股款之補償作業。本人特以此書面聲明,本次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並無損害股東權益之情事。此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承諾書人: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長:張曉莉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
公告序號:1主旨:調整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之發行股數公告內容:一、本公司原於100年8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3,253,600元,發行普通股10,325,36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46197 號函核准在案。後經本公司100年12月9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發行股數為2,371,751股,並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2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166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1.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西藥原料)2. F102160 輔助食品批發業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4. C199990 雜項食品製造業(靈芝、樟芝、冬蟲夏草、紅麴等食用菌類產品;大豆、白腎豆、葡萄籽等可食用植物萃取物產品;膠囊、粉末、顆粒、錠等類似藥品劑型食品)5. C802990 雜項化學品製造業(如降血脂劑中間體、原料藥中間體、抗氧化劑)6. A101040 菌種業7.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8. F102010 冷凍食品批發業9. F102020 食用油批發業10. F102040 飲料批發業11. F102080 脫水食品批發業12.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13. F107120 精密化學材料批發業14.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15. F203010 食品飲料零售業16.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17.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18.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1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保留新台幣10,000,000元,分為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216,746,40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營區新工路33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8年7月13日,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96年6月14日。(八)調整後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71,751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6元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5%,計355,763股供員工認購,其餘2,015,988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認購或原股東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0,463,910元,分為24,046,391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0月6日至100年11月7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仁德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0月3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9月29日起至100年10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9月28日(星期三)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2/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6日 金管證發字第1000046197號函核准在案,惟考量市場環境變化及認購人認購意願等主客觀因素,為維護原股東、員工及投資人之權益,擬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發行股數,由原核准發行股數10,325,360股,擬調整為2,371,751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6元不變,總募集金額修正為新台幣37,948,016元整。3.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發行股數。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現金增資相關日期及事宜擬於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發行股數後,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公司並將另行公告對已繳款認購人之相關補償方案。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八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3,253,600元,發行普通股10,325,36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九月二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46197 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1.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西藥原料)2. F102160 輔助食品批發業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4. C199990 雜項食品製造業(靈芝、樟芝、冬蟲夏草、紅麴等食用菌類產品;大豆、白腎豆、葡萄籽等可食用植物萃取物產品;膠囊、粉末、顆粒、錠等類似藥品劑型食品)5. C802990 雜項化學品製造業(如降血脂劑中間體、原料藥中間體、抗氧化劑)6. A101040 菌種業7.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8. F102010 冷凍食品批發業9. F102020 食用油批發業10. F102040 飲料批發業11. F102080 脫水食品批發業12.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13. F107120 精密化學材料批發業14.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15. F203010 食品飲料零售業16.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17.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18.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1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保留新台幣10,000,000元,分為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216,746,40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營區新工路33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8年7月13日,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96年6月14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325,36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6元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5%,計1,548,804股供員工認購,其餘8,776,556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404.9228股,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認購或原股東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0,000,000元,分為3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新建廠房與設備、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0月6日至100年11月7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仁德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0月3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9月29日起至100年10月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9月28日(星期三)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減資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暨減資新股換發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銷除普通股股11,670,960股,並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85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100年8月2日經授中字第10032333880號函完成資本變更登記。二、茲訂定民國100年7月16日為減資基準日。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1)本次辦理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1,670,96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6,746,400元,分為21,674,6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將依持股比例減資35%(每仟股減少35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二)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票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股票發行事宜。(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16日。(2)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8月30日起,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3)新股買賣期:民國100年8月30日。自新股買賣日起,原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換發新股票手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1)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新股。(A)舊股票。(B)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C)股東原留印鑑章。(2)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構機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A)舊股票。(B)轉讓過戶通知書。(C)交易稅單。(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五)股票換發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0/07/042.發生緣由:(1)依本公司100年5月31日董事會決議並公告,原擬100年6月27日為減資基準日,如遇有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變更情事,授權董事長決議相關減資日期,並處理後續作業。(2)本公司修訂後之減資基準日為100年7月16日。(3)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8584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減資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銷除普通股11,670,960股,並業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85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資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1. 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西藥原料)2. F102160 輔助食品批發業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4. C199990 雜項食品製造業(靈芝、樟芝、冬蟲夏草、紅麴等食用菌類產品;大豆、白腎豆、葡萄籽等可食用植物萃取物產品;膠囊、粉末、顆粒、錠等類似藥品劑型食品)5. C802990 雜項化學品製造業(如降血脂劑中間體、原料藥中間體、抗氧化劑)6. A101040 菌種業7.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8. F102010 冷凍食品批發業9. F102020 食用油批發業10. F102040 飲料批發業11. F102080 脫水食品批發業12.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13. F107120 精密化學材料批發業14. F108040 化粧品批發業15. F203010 食品飲料零售業16.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17.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18.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1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保留新台幣10,000,000元,分為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333,456,00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新營區新工路33號。(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8年7月13日,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96年6月14日。(七)本次減資及其條件:1.本次辦理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1,670,96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6,746,400元,分為21,674,6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將依持股比例減資35%(每仟股減少35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2.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3.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遇有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變更情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八)減資計畫目的: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九)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茲訂定民國100年7月16日為本次減資基準日,依法自100年7月12日起至100年7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7月11日(星期一)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6/10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1)本公司於100年5月3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1,670,96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6,746,400元,分為21,674,6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比例35%。(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3)本公司原在100年5月31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債權人公告,原公告債權人提出異議時間為100年5月31日至100年6月30日,惟因缺乏報紙公告資料,經主管機關指正,於今日重新辦理公告。(4)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100年6月10日至100年7月10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郵寄本公司: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3號,電話06-5109001),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5)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312.發生緣由:(1)公司擬辦理減少資本以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2)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3,456,000元,發行股份為33,345,600股,本次辦理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1,670,96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6,746,400元,分為21,674,6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將依持股比例減資35%(每仟股減少35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4)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法令修訂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1)本公司於100年5月3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減資新台幣116,709,6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1,670,96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6,746,400元,分為21,674,6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比例35%。(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3)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100年5月31日至100年6月30日)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郵寄本公司:台南市善化區大利路二段3號,電話06-5109001),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4)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3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擬定100年6月27日為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1)本減資案業經100年度股東常會決議。(2)本減資案如遇有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變更情事,授權董事長決議相關減資日期,並處理後續作業。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312.發生緣由:決議透過第三地(香港)100%轉投資大陸,成立上海商貿公司與杭州分公司,投資金額美金30萬元3.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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