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囍創業(興)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二次股臨會相關事宜(新增報告及討論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3/10/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二次股臨會相關事宜(新增報告及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113/10/30(星期三)上午10時召開。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30分)
貳、開會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2號B1本公司會議室
參、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肆、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0日
伍、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新增)
二、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
三、討論事項:
1.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4.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5.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6.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討論。(新增)
四、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民國113年9月16日到
9月25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提名處所為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4號6樓,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9月25日
下午五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事實發生日:113/10/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二次股臨會相關事宜(新增報告及討論事項)
壹、開會時間:113/10/30(星期三)上午10時召開。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30分)
貳、開會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2號B1本公司會議室
參、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肆、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0日
伍、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新增)
二、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
三、討論事項:
1.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3.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4.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5.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新增)
6.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討論。(新增)
四、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民國113年9月16日到
9月25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提名處所為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4號6樓,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9月25日
下午五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事實發生日:113/09/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9/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05股。
(9)公開銷售股數: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本次增資相關作業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3年9月30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5日止。
C.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10月5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0月11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止。
E.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0月21日起至113年10月23日止。
F.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9月12日。
G.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H.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南港分行
(1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9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64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募集金額、發行價格、
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畫、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9/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得認購405股。
(9)公開銷售股數: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本次增資相關作業如下:
A.最後過戶日:113年9月30日。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5日止。
C.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10月5日。
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0月11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止。
E.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0月21日起至113年10月23日止。
F.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9月12日。
G.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H.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南港分行
(1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9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64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募集金額、發行價格、
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畫、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3/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壹、開會時間:113/10/30(星期三)上午10時召開。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30分)
貳、開會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2號B1本公司會議室
參、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肆、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0日
伍、召集事由:
一、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
二、討論事項:
2.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三、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民國113年9月16日到
9月25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提名處所為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4號6樓,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9月25日
下午五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壹、開會時間:113/10/30(星期三)上午10時召開。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9時30分)
貳、開會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2號B1本公司會議室
參、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肆、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0日
伍、召集事由:
一、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
二、討論事項:
2.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三、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提名期間為民國113年9月16日到
9月25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受理提名處所為鑫囍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74號6樓,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9月25日
下午五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於信封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事實發生日:113/08/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年8月26日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認股繳款
期間、現金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1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募集金額、發行價格、發行股
數、資金運用計畫、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15)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年8月26日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4,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4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
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計4,05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及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本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認股繳款
期間、現金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1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募集金額、發行價格、發行股
數、資金運用計畫、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
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15)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全權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6/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以下議案:
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以下議案:
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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