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欣鉅興科技(未)公司新聞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85)鎧鉅-澄清媒體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2/01/17
3.報導內容:
(1)「跨足半導體測試供應鏈的鎧鉅(1585)」
(2)「市場估計2023年將可創3億營收」
(3)「毛利率受惠於PCB稼動率提升,加上高毛利率的機械刀具、測試治具、Probe Head貢獻提升,本業逐季轉盈,預估2023年鎧鉅稅後淨利0.31億,EPS 0.58元」
(4)「加上業外受惠於處份A廠廠房3~4樓獲利7500萬可再添1.5元」
(5)「鎧鉅則是當前唯一可以坐收欣鉅興轉投資效益的掛牌公司」
(6)「若以欣鉅興購買一坪24萬估算,鎧鉅資產活化潛在價值高達16.8億元,公司市值僅 9 億明顯低於資產價值」
(7)「鎧鉅將透過與韓國三星御用治具大廠LEENO精密合資成立的鉅鉦精測,和與欣興合資投資專攻高階載板的欣鉅興等兩家子公司」
(8)「鉅鉦精測是鎧鉅與韓國LEENO成立的子公司,同時也代理韓廠通過Apple認證的電測設備」
(9)「預估今年上半年可出貨2台測試機台」
(10)「在鎧鉅、鉅鉦與欣鉅興合作下,可生產整組2000萬價值的高階半導體檢測專用探針卡,合攻半導體測試探針卡世界盃供應鏈。」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目前並無跨足半導體測試供應鏈。本公司於108年5月投資鉅鉦精測股份有限公司並取得控制權,鉅鉦精測目前主要營業項目為生產PCB高階載板/HDI手機板/汽車板測試治具及代理銷售PCB板測試設備。
(2)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或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3)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或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4)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目前尚無規劃處份A棟3~4樓廠房。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5)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投資欣鉅興4.19%且無重大影響力,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或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係屬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之財務資訊應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7)本公司並未與LEENO精密合資成立的鉅鉦精測股份有限公司,而是本公司投資鉅鉦精測並取得控制權後,鉅鉦精測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LEENO為提供鉅鉦精測的技術來源。
另,欣鉅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非鎧鉅所成立之子公司。鎧鉅僅於欣鉅興自行成立後,參與投資該公司股權,投資欣鉅興之佔比較低並無重大影響力,更對該公司不具有控制權。
(8)本公司於108年5月投資鉅鉦精測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控制權後,鉅鉦精測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並於111月取得韓國BiOptroCo.,Ltd. 5年期測試機台臺灣地區獨家銷售代理權。
(9)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及銷售業務預測資訊。
(10)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鉅鉦精測,與欣鉅興目前並未有報導說明的業務合作。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作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85)鎧鉅-澄清媒體報導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2.報導日期:111/08/03
3.報導內容:鎧鉅轉投資子公司跨入載板及半導體檢測相關敘述。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本公司投資欣鉅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事,本公司投資欣鉅興之佔比較低並無重大影響力,更對該公司不具有控制權。
(2)有關本公司再加上A廠3-4樓一併出售,處分利益連同1-2樓合計將高達1.5億,以鎧鉅5.4億股本換算,業外收益EPS接近3元一事,本公司目前並無規劃出售A廠之計劃。
(3)有關子公司鉅鉦精測取得韓國設備大廠BiOptro五年期測試機台臺灣地區獨家代理權,並於3月及6月皆有銷售實績,初期應OTC要求先以銷售淨額入帳一事,子公司鉅鉦精測確實已取得韓國設備大廠BiOptro五年期測試機台臺灣地區獨家代理權且於3月及6月皆有銷售實績,惟初期係應勤業眾信會計師建議先以銷售淨額入帳。
(4)有關本公司刀具業務也迎來50%的成長,從去年1200萬支成長到銷售目標1800萬支,鎧鉅去年每月僅小虧0.1元,在本業成長50%及子公司檢測業務成長下,H2虧轉盈可期一事,係屬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並未提供時間及財務預測或預測性財務資訊,本公司之財務資訊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的資料為準。
(5)有關鎧鉅於去年在三峽地區成立欣鉅興募資以來一事,欣鉅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非鎧鉅所成立之子公司。鎧鉅僅於欣鉅興自行成立後,參與投資該公司股權。
(6)鎧鉅資產活化潛在價值高達16.8億元,公司市值僅9億明顯低於資產價值,吸引眾多法人拜訪評估一事,係屬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之財務資訊應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7)以上相關訊息,係屬媒體自行臆測。
(8)本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本公司之相關營運情形及財務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財務業務資訊為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作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鎧鉅科技(1585.TW)於去年12月因應未來長期業務發展及活化資產並改善財務結構,同意出售三峽A棟廠房1-2樓予轉投資公司從事半導體IC測試專用載板的欣鉅興。
位於三峽介壽路鎧鉅的廠區,目前正在大興土木建置三峽B廠1-3樓,第一期工程約2000坪建坪,可使用面積已超過舊A廠,市場預期因A廠已建置載板廠專用的污水處理與無塵室,B廠取得使用執照後,A廠3-4樓也極可能出售與欣鉅興。
如按鎧鉅於重訊公告售出1-2樓處份利益7486萬,若再加上3-4樓一併出售,那處份利益將高達1.5億,以鎧鉅5.4億股本換算,業外收益EPS接近3元。
鎧鉅本業在子公司的帶動下,持有60%的鉅鉦精測宣佈取得韓國設備大廠BiOptrosna 5年期測試機台台灣地區獨家銷售代理權,並於3月及6月皆有銷售實績,初期應OTC要求先以銷售淨額入帳。
此外,鎧鉅刀具業務也迎來50%的成長,從去年1200萬支成長到銷售目標1800萬支,鎧鉅去年每月就僅小虧0.1元,在本業成長50%及子公司檢測業務成長下,業績將逐步改善。
公告本公司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三峽區A棟廠房1、2樓(坐落於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一段412巷19號)
2.事實發生日:110/12/22~110/12/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 建物總面積約為860坪
每單位價格 : 每坪新台幣240 千元
交易總金額 : 新台幣206,400 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 欣鉅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監察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基於營運上之長期整體規劃,將與該關係人共同拓展市場業務並展開合作。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為新台幣74,868千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 依買賣不動產契約書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 : 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 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決定方式 : 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參酌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 :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新台幣 196,325千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信豪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 (110)北市估字第00029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本公司未來長期業務發展及活化資產並改善財務結構。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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