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台灣期貨交易所 | 2025/09/12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6,220,480,040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16092130 | 吳自心 | - | - | -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二
期貨穩價 擴大實施 |台灣期貨交易所
期交所表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針對適用商品每一筆「新進委託」試算可能成交價,逐一檢核,於買進委託可能成交價高於期交所訂定之「即時價格區間上限」,退回該筆買單;賣出委託可能成交價低於期交所訂定之「即時價格區間下限」,退回該筆賣單。
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等於基準價+(-)退單點數。小型電子期貨的退單點數等於最近電子指數收盤價乘以退單百分比,其單式及組合式委託的退單百分比分別為2%及1%。個股期貨的退單點數等於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乘以退單百分比,其單式及組合式委託之退單百分比,於現貨開盤後,原則上為3.5%;現貨開盤前(如8:45後到9:00),因為沒有現貨成交、市場資訊較不充足,基準價可能與交易人預期差異較大,退單百分比放寬為2倍(7%)。
此外,考量個股遇減資、新設合併等事件時,將有一段時間停止買賣,且恢復交易當日波動通常較大;而且個股有重大利多或利空時,常需要數日反應。因此期交所規劃個股期貨標的遇到以下情事時,當天該檔個股期貨開盤後到現貨開盤前,不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而且為了降低系統性風險,當天期貨開盤前如果達到期交所訂定的盤前量化暫停指標,將暫停所有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現貨開盤後恢復。
一、標的現貨經暫停交易後恢復交易當日現貨開盤前,得暫停該檔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現貨開盤後恢復。
二、標的現貨前一日收盤價達漲跌停,得暫停該檔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現貨開盤後恢復。個股期貨在現貨開盤前的退單百分比將放寬到7%,且遇到特定情事,將暫停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交易人在現貨開盤前交易個股期貨時,需特別留意市況變化與當時的委託簿情形,避免實際成交價與預期價格差異過大,產生損失。
為使期貨業從業人員及交易人了解相關內容,期交所於網站(www.taifex.com.tw)首頁設置「110年上半年新商品及新制度線上宣導說明會」,內容涵蓋新商品、新制度介紹、宣導資料及宣導說明會資訊等,今(1)日至6月9日尚有三個場次,歡迎期貨業從業人員及交易人上網查詢。
上一則:期交所 動態價格穩定 擴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