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證交所 | 2025/07/29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 | - | -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五
公司治理四措施 6/30須完成 |證交所
金管會表示,配合新版公司治理藍圖措施,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在去年12月公告修正「上市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新增下列公司治理規範,上市櫃公司應於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包括第一,薪資報酬委員會過半數成員由獨立董事擔任。第二,訂定處理董事要求的標準作業程序。
第三,投保董監責任保險。到去年底投保率已有81%,上市公司平均保額為30.9億元、上櫃公司14.9億元。
第四,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及金融保險業依主管機關規定者,應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目前需設公司治理主管的上市公司有118家、上櫃12家;已設置者,上市有46家、上櫃五家,還有79家尚未設置。
上一則:集團今年市值減42.5億元
下一則:強制下市新制 明年4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