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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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 | 2025/07/05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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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申請IPO 董監事選舉須採提名制 |證交所
公司治理評鑑進入第2年,證交所於周一舉行公司治理評鑑座談會,公司治理中心提出上市櫃公司具體改善事項,包括董監事選舉全面採取候選人提名制、年度財報儘量能在2月底公告、提供英文財報。
以及薪酬委員會出席率提升、董事會成員出席率提升、董事均「進修推行要點」完成進修、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董事多元化政策,以及訂定吹哨者檢舉制度等。
為提升上市櫃公司公司治理水準,證交所也在座談中強調,未來我國公司治理至少仍有以下6個項目需加強,包括:
一、缺乏良好公司治理文化:大部分公司未主動施行超逾法令規定的良好公司治理。
二、股東會行動保護不足:電子投票僅限國內公司;股東會品質仍未提升,企業利用股東會自辦操縱選舉,如干擾股東進場、臨時變更議程等。
三、政府對「董事職能」規劃略顯不足:仍未全面要求設置獨立董事、未強置設置審計委員會。
在設置獨立董事方面,預計106年前要完成:全體上市櫃公司至少要有2席,且不低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在審計委員會,也是預計106年前完成:金融業及資本額100億元以一的上市櫃公司。四、非財務性資訊之揭露不足:非財務性資訊如企茉社會責任報告書、永續經營報告書揭露不足。
五、公司治理法制不完備:如公司法對股東提名權與提案權未明定保護措施等。
六、政府對國際宣導不足:某些國際認屬公司治理不差的項目,例如股東會日期集中,旦是與我國特殊民情有關,例如重視「黃道吉日」,且若兼採電子投票,對股東權益並無顯著影響,應積極向國際說明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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