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控集團旗下的國泰世紀產物保險公司,因違反保險法中獨立董事應迴避有利害關係人案件的表決,被金管會罰90萬。國泰產險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2011年金管會對國泰產險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國泰產險的獨立董事洪敏弘、郭明鑑二人沒有迴避表決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案件。金管會隨後依保險法第146條之7第3項授權訂定的行為時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出席董事對與本人或與本人有利害關係者之案件應行迴避」規定,對國泰產險開罰90萬元。被指未迴避與自身利益相關案件的兩位獨立董事,一位是台灣松下電器董事長洪敏弘,一位是有「購併金童」之稱的前摩根大通香港與台灣區總裁郭明鑑。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國泰世紀產險發言人胡一敏協理昨晚表示,尊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據了解,國泰產險應該不會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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