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理賠糾紛以「責任」歸屬為大宗,事故當事人大都覺得自己沒錯,產險公司表示,在判斷車禍責任歸屬,凡在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在規定的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交通事故相關資料來研判責任歸屬。
國泰產險車險部主管表示,於事故現場就可以向警察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另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於事故15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假設當事人對於處理單位肇事違規罰單內所舉發違規事實若存質疑,民眾還可向各分局裁決室提出申訴或逕向法院交通法庭提請聲明異議。
若對於處理單位肇事責任研判分析有異議時,國泰產險車險部主管指出,還可在發生當時起算六個月內,可逕向各地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鑑定。
除了肇事責任歸屬有爭議,被保險人和產險公司是否理賠也會出現歧見,產險公司表示,車禍發生時,當事人一定要報警處理,否則很難判斷責任歸屬。產險業者指出,即使被保險人該保的險都投保了,買了甲式車險外加酒償險、竊盜險等,但是若車子發生不明的損傷,若無報警處理,產險公司很難判斷駕駛人狀態,此時就會有爭議產生。
因此,發生車體損傷時,最保險的作法即是先報警。另外,車禍發生了,報警後還要通知保險公司,因為若未經保險公司參與而自行和解,和解金額不見得就是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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