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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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人壽 | 2025/08/04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000,000,000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84443275 | 清理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四
國寶規避法令 將究責 |國寶人壽
龍邦國際興業本周二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國寶人壽未依承諾,仍派人參與股東會並且投票,引來金管會不滿,保險局當天下午派人到公司調查有無依規定提評估報告,國寶人壽昨天則派人到金管會說明情況。
根據保險法第146條之1規定,保險公司財務性投資的股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支持其關係人或關係人的董監事、職員,擔任被投資金融機構董監事。外傳這次龍邦國際興業改選,國寶人壽的持股是投資市場派,才導致公司派預估可掌握的董事席次少一席,但根據金管會初步了解的情況,國寶人壽的持股是投給公司派。
金管會官員昨(8)日表示,初步了解,龍邦這次改選,董監事的投票,公司派與市場派事先已協調並配票,國寶人壽的持股投票給公司派,而非投給國寶人壽大股東朱國榮家族等市場派,似乎也有意避開保險法相關限制。
雖然如此,由於國寶人壽事先已承諾金管會,不會派人參加股東會,也不會投票,結果卻未依承諾履行,因此,金管會仍將調查清楚並究責,否則以後要如何監理保險業。
金管會高層表示,目前先由保險局進行調查,並蒐集相關資料,及了解公司方面的說明,等調查完成後,金管會內部會召開會議,儘快敲定處置方案。
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業在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前,應將行使表決權的評估分析作業作成說明,並在股東會後,將行使表決權的書面紀錄,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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