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利用率未達65% 遠通遭罰2.2億 申請協調
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成長有限,交通部高公局表示,將對遠通電收開罰2.2億餘元,並要求遠通電收於7月底前繳清罰款,高公局預計今日正式寄發公文。遠通電收表示,已申請月底前召開協調委員會,希望爭取免罰。高公局官員表示,依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截至今年6月底為止,ETC的年利用率應達65%,即使遠通電收自5月15日起,免費供裝ETC的新系統eTag,讓ETC的利用率快速提高,但未達合約規定,利用率實際僅達42%,高公局必須依法處罰。遠通電收則表示,目前電子收費的日利用率,最高已達到58%,主張高公局的檢核時間應延至今年底,並已申請於月底召開協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