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異常 將列警示對象 2011/03/10 上市股票若交易異常被列為「注意交易資訊」,也會成為證交所財務重點專區的「警示」對象。證交所已增訂最近30日內曾被公布為注意股票,且同時符合本益比為負值或逾60倍、股價淨值比逾六倍、收盤價逾5元,增列為財務重點專區「指標9」的紅色警戒第六項標準。 上一則: 薛琦赴日洽談ETF互掛 下一則: 交易異常 將列警示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