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登陸設租賃 行不通
多家金融機構打算登陸籌設租賃公司,但根據金管會與經濟部認定,台灣金控業及銀行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範圍,現階段只有銀行及信託投資公司,未包含融資性租賃公司等金融相關事業。兩岸經濟協議(ECFA)簽訂後,國內金融業者登陸布局更加積極,除了銀行辦事處搶著升格分行外,不少金融業也積極籌劃登陸投資融資性租賃公司、創投事業等。包括台工銀、永豐金均規劃申請租賃業登陸,而租賃龍頭中租迪和,更吸引歐美外資洽商入股。銀行業者指出,租賃業可以獨資、立刻開業,不像銀行要蹲點、等待獲利才能開辦人民幣業務,租賃業可以更快速的切入大陸市場。台灣中租迪和透過新加坡仲利控股轉投資設立的上海仲利國際,拓展迅速,除了日本三菱日聯租賃策略聯盟,近來也有不少歐美外資洽商投資入股。中租企業團高層主管證實,除了已經和日商策略聯盟,確有其他外資找上中租,希望投資入股,一起開拓大陸市場。台工銀高層指出,將同步申請工銀登陸設辦事處與設租賃公司,著眼點也是認為租賃的速度較快、效率更高。初步登陸資本額規劃1,000萬美元,未來也可能採取盈餘轉增資。不過,銀行及金控想要登陸直接投資融資性租賃業,可能得再等一等。金管會官員昨(18)日表示,根據經濟部有關國內赴大陸可投資的項目中,現階段金控及銀行業可投資的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只有銀行及信託投資公司。至於金控透過旗下創投公司,去投資大陸地區融資性租賃公司,以創投現行法令來看,並未禁止,但根據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旗下子公司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必須由金控代子公司向金管會申請核准。據了解,目前金管會對於金控旗下創投子公司,登陸投資金融相關事業,基於整個金控集團投資大陸曝險部位等風險考量,正研議是否另訂規範。金管會表示,中租迪和不是金融機構,不在金管會管轄範圍,至於台工銀及永豐金,則屬金管會主管範圍,登陸投資必須符合兩岸金融辦法規定。現階段金控及銀行都還不能直接投資大陸租賃公司,若是透過金控旗下創投投資,也須依金控法向金管會申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