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大家都耳熟能詳,但往
往三杯黃湯下肚,卻又把它忘了,總覺得自己只喝幾杯,開這麼
短的路程,應該沒問題的,但悲劇往往就此發生!根據內政部警
政署統計顯示,98年度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081人當中,就有562
人呈現酒精反應,占了27%,99年1至4月更高達30%。依據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即視為酒醉駕車。
為保障車禍受害第三人,駕駛人酒醉駕車致第三人受有損害
時,若有加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
條款」(簡稱酒償險),第三人責任保險就得以啟動,由保險公
司受理及賠付第三人,惟並不包括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55毫克時
的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
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孫騰敏表示,設計酒償險商品之目的並
不是鼓勵民眾喝酒開車,而是要加強車外第三人的保障,讓無辜
之車禍受害第三人可快速獲得理賠。此外,車體損失險、乘客責
任險,均非加保「酒償險」之承保範圍,目的即在避免鼓勵被保
險人酒後開車。國泰產險提醒駕駛人,為了大眾及自身的安全,
請記得「醉」不上道,安全才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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