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期貨違法代操 金管會開罰
金管會委員會昨(二十七)日再度針對富邦期貨祭出處分案,富邦期貨在九十三年度時,因業務員非法代操,以致於公司被處以六十萬元的罰鍰,同時,金管會也命令其公司,停止接受期貨交易人開戶業務三個月。金管會表示,富邦期貨前業務員林雅君在富邦期貨任職期間,違法從事代客操作、製作不實的對帳單、未經客戶同意變更客戶通訊地址,以至客戶無法收到公司寄送對帳單。金管會強調富邦期貨利用非公司受雇人從事期貨交易有關業務、客戶開戶、變更基本資料、出金等作業未依照相關法令執行。官員指出,而富邦期貨負責受託買賣業務及客戶開戶、基本資料變更、出金申請的二部門主管羅君昱、嚴新偉未忠實執行業務,內部稽核劉憶雯也有疏失,也都必須受到處分。原則上,林雅君、羅君昱、嚴新偉等三人,依照規定命令富邦期貨解除職務,而稽核劉憶雯,則是停止三個月業務執行。官員強調,富邦期貨也必須要委託會計師,專案查核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取具查核報告,並在文到後一個月內函報期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