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營收申報期限 延至2/15 2024/01/25 臺灣證券交易所24日表示,113年2月因遇農曆春節,各上市公司1 月營運情形(含月營業收入、資金貸與、背書保證、從事衍生性商品 交易等資訊)公告申報期限順延至2月15日,提醒各公司及早因應, 如期辦理申報事宜。 上一則: 巧新、攸泰科技 上市案過關 下一則: 證交所 兩周審議七家上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