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嚴抓大股東控股 5% 就得揭露** 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 於今年 5 月實施後,近日中信金控公告大股東辜仲諒持股 8.87%,是辜仲諒首次公開持股狀況。國票金控大股東蔡家和玉山金控大股東也分別揭露持股,各持有 9.98% 和 5.11%。 過去,證交法規定僅針對單一法人或自然人持股超過 10% 需申報,但此次修正將門檻降為 5%,同時納入實質控制大股東持股,如宜高投資。 證交所提醒,所有上市上櫃公司皆適用此法規,而非僅限金控公司。主管機關應督促企業落實執行,強化大股東股權管理。 此外,證交所建議主管機關將大股東定義修正為匯總所有控制股東持股,並掌握相關資訊。因目前部份內部人透過多個帳戶持股規避申報,甚至成為內線交易溫床。 同時,對於公司上市前股本膨脹、內部人透過海外帳戶控股等問題,主管機關也應加強監管,確保大股東股權管理和資訊揭露的品質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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