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日公布重要訊息,預告將對「專營電支內控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進行修正。此次修正的核心內容是,對於總資產達10億元或使用者人數超過200萬人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將要求其設立資安專責單位及主管,並給予半年時間進行調整。預計最快將於明年8月開始實施。
這六家需要增設資安單位及主管的專營電支機構,包括街口支付、全盈支付、全支付、悠遊卡、一卡通及愛金卡。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從公告修法到實施,將有一個60天的預告期,並提供半年時間讓相關機構完成相關調整。
若至調整期結束時,這些機構仍未完成相關設置,將面臨60萬至300萬元的罰款。此舉旨在提高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資訊安全的重視程度。
金管會對此次修法的兩大重點進行了明確規定:首先,要求專營電支機構在委託會計師進行內控制度查核後,必須出具合理確信報告,而非僅僅是「表示意見」;其次,規定資產總額達10億元或使用者人數超過200萬人的機構,必須設置資安專責單位及主管,負責相關資安工作,並禁止與資安職務有利益衝突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