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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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銀行 | 2025/05/05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109,000,000,00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03557311 | 呂桔誠 | - | - | - | 詳細報價連結 |
星期三
《台灣銀行境外電商營業稅報繳新政策放寬》|台灣銀行
【台灣金融新聞】
隨著營業稅起徵點的調整,台灣財政部於昨日(24日)發出預告,將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的門檻從現行的48萬元調升至60萬元。此一調整將於預告期滿後正式實施,並將對台灣的電商市場產生一定影響。
根據財政部的公告,境外電商是指在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但向境內自然人提供銷售勞務的企業。這些企業包括國際知名品牌如Agoda、Google、Spotify、Netflix等,目前已有超過150家境外電商在台灣辦理了稅籍登記。
自2017年5月1日起實施的境外電商稅籍登記規定,原則上是對年銷售額逾48萬元的境外電商業者進行登記。隨著營業稅起徵點的調整,此一門檻也將從年銷售額48萬元提升至60萬元。
為了確保此一調整的透明度,財政部昨日預告了相關修正草案,並將進行60天的預告期,以蒐集各界意見。修正草案生效後,將正式公告並自公告之日起實施。在此之前,若營業人的年銷售額已超過48萬元,則仍適用修正前的規定。
國稅局也對境外電商營業人申報銷售額和應納營業稅額的匯率折算方式進行了明確規定。若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以以外幣計價,其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時,應依申報所屬期間之末日,或是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營業者,以事實發生日前一申報所屬期間之末日,以臺灣銀行牌告外幣收盤即期買入匯率折算為新台幣金額。
例如,已辦理稅籍登記的境外電商營業人A,若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銷售額以美元計價,則該營業人A應在2024年3月15日申報同年1至2月期營業稅。若銷售額(未含營業稅)為10萬美元,按申報所屬期間末日(同年2月29日)臺銀牌告美元收盤即期買入匯率31.53,折算銷售額為新台幣315.3萬元,扣除進項稅額及上期累積留抵稅額後,應納稅額為新台幣15萬7,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