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10日公告完成修正「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 帳作業要點」第9條,並自即日起實施。即日起投資人申購基金可直 接在證券券商開立的交割專戶分戶帳撥付申購款項。
證交所指出,為提升投資人經由證券商申購投信基金款項匯撥方式 的彈性,開放證券業者得經客戶指示,以證券商交割專戶分戶帳,支 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的申購款項,俾期達成多元化基金申購款項 支付管道,與擴大分戶帳可支應範圍之雙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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