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地超過法定限額國寶人壽挨罰90萬
國寶人壽去年出售台北市大安區土地與關係人時,由於交易金額超過股東權益40%,金管會昨(8)日根據保險法第168條第4項第8款規定,處以國寶人壽罰鍰90萬元。國寶人壽去年出售台北市大安區土地時,總交易金額達3.9億元,逾該公司94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股東權益5.6億元的40%,核與行為時「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限額規定」第4條第1款規定不符,違反保險法第146條之7第1項之規定。不過由於超出金額不到1個百分點,金管會衡酌情節後,依據保險法第168條第4項第8款之規定處罰鍰90萬元,為最「輕」的一級。金管會呼籲,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從事放款或其他交易前,應確實審視限額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