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拒繳娛樂稅 須補稅4,400餘萬
國內知名大型KTV業者之一錢櫃,因不服台北市稅捐處「查定課徵」的娛樂稅,從90年4月起開始拒繳,並提出超過100件復查申請,但台北市稅捐處已在日前作出復查決定,錢櫃至少需補稅 4,400 餘萬元,否則將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今年四月前,視聽歌唱業的娛樂稅繳納方式,是由稅捐機關主動至各營業場所查定課徵。錢櫃KTV認為,包括餐飲費、清潔費及服務費都不應列在娛樂稅課徵範圍,因而認定市稅處查定金額過高,拒絕繳納。同時自 90年4月起,依照娛樂稅每月繳納性質,由北市七家分店每月固定向市稅處提出復查申請,二年下來總計已超過100件申請案。今年初,市稅處向財政部申請解釋,三月底得到回覆,清楚說明除了入場費、包廂歡唱費、點唱設備費和場地租賃費外,餐飲基本費、清潔費及服務費也屬娛樂價款之一,應課徵娛樂稅。依照行政救濟程序,錢櫃KTV近日收到復查決定書後,若有不服,需在一個月內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願申請,同時先繳納一半應補稅額和遲報期間利息,若是錢櫃仍然持續拒繳,台北市稅捐處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北市視聽歌唱業的娛樂稅率為2.5%,為全國第三低,高於高雄市和連江縣的1%。國內KTV二大龍頭業者好樂迪和錢櫃今年 4月發布合併計畫,預定明年1月合併,合作進軍中國市場。若以營業額計算,合併後營業額將超過70億元,市場占有率達到41%,連鎖據點8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