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債權人合併事宜
1.事實發生日:91/12/1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合併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告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辦理債權催告之證明之意旨合先敘明。二、善德生化科技 (股)公司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決議與德矽科技(股)公司辦理合併事宜。三、為此特依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公告債權人合併事宜,如貴債權人對於本公司之合併案有所異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後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異議者,即視為同意本公司之合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