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麗偉董事長朱志洋聲明啟事
台灣麗偉董事長朱志洋聲明啟事聲明人: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公司 董事長朱志洋董事:張進祿、馬炳南、謝順成監察人:陳興正、王菜有關2001.11.29何燦雄股東暨張堅浚、解德泉股東共同具名所登報紙聲明啟事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1.何燦雄先生於2001.07.27在工商時報刊登其係以最高票當選為董事,復於2001.11.29指稱其係以第二高票當選,所言前後矛盾,意圖顛倒是非可見一斑。2.*朱志洋董事長自今年股東常會後,每月皆定期前往公司處理經營事務外,並不定期召開幹部會議。另於10月31日更親自主持董事會,當日何燦雄先生曾與會,何來「上任迄今,超過數月一直沒來公司上班,未提經營決策」?其蓄意抹黑彰彰甚明。*在今年7月20日股東常會及11月26日股東臨時會,皆向所有股東報告今年第一季及上半年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報,為使各股東明瞭公司財務狀況,更特別請敬業黃勝義會計師就財務報表為補充說明,其所為不實指述,顯與事實不符!3.本公司股務係委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代理,此次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過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均依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苟本公司召集程序違法,何以當日出席率高達78.7 %?其三人竟散佈不實言論,實令人不齒。4.本次於股東臨時會所通過之資產處分案,均係閒置長達數年,本公司為減輕利息負擔,始進行資產處分,且該等資產在張堅浚先生任內即已售出,後因故無法履行而解約。今年董事會決議處分後,除委請二家鑑價公司重新鑑價,並在股東臨時會向與會股東說明,程序嚴謹何來不當?5.本公司因前董事長張堅浚經營不善,自89年8月啟即停工停薪,銀行借款本利積欠3-6個月未償付,廠商貸款逾期延付更高達三億元,公司面臨倒閉,在法人股東(歐華創投、和通、永威財顧、川飛公司)及債權銀行(如第一銀行北屯分行杜經理)力邀下,朱志洋先生始擔任本公司董事長,上任迄今全力以赴,90年上半年度稅前盈餘1.1億元,較去年張堅浚擔任董事長時之同期虧損4.3億元,實有天壤之別,張堅浚、解德泉及何燦雄身為本公司股東,不但未盡股東義務,竟四處散佈不實言論,本公司除於11月28日對何燦雄提起告訴外、並於今日委請全民法律事務所張慶宗律師向台中地方法院,對張堅浚、解德泉二位股東提出告訴,追究其民刑事責任,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