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聲明 2001/11/28 公司聲明: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於90.11.26遭台灣 麗偉電腦股份有限公司90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會以臨時動 議時,遭黑道 9人挾持約30分鐘,無法說明,同時會議聘 用黑道 100多人把持(有相關單位錄影存證)遭到解任董事乙職,因決議程序嚴重違法,朱志洋自導自演,其決議內 容無效,前開違法由相關單位調查中,特此聲明。 聲明人:台灣麗偉電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何燦雄(精芃:經經濟部商業司查證,公司負責人為朱志洋先生) 上一則: 台灣麗偉解除何燦雄董事職 下一則: 董事長朱志洋 聲明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