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6年畫上句點! 遠東集團付5千萬美元 與太設和解
遠東集團取得SOGO經營權爭議甫於六月落幕,在中國大陸的太平洋百貨二度遭太設太控提起清算,昨日雙方也同意以5千萬美元和解!遠東強調,年初第一次遭強制執行,即認定對大陸發展是不利結果,雙方經半年談判後,於昨日簽定和解書,兩造海外官司就此畫上句點。雙方官司爭議來自於2007年太控透過香港國際仲裁,以一紙合約要求遠東中控支付4千萬美元股權移轉損失;遠東太控則認為,此為遠東增資太流、取得SOGO經營權之前所發生,要求遠東還錢「不合理」而提起上訴。雙方在香港進入跨國仲裁,2009年裁決中控應付太控5 ,500多萬美元與5%年息利息,合計約6,700多萬美元;2010年中控上訴撤銷裁決成功,一來一往;2012年太設再提上訴成功,隔年隨即在北京進行中控在中國股權與營運資產清算等強制執行,儘管中控最後駁回上訴,但今年9月初再度進行第二次強制執行。實際上,雙方自年初即開始談判,朝和解方向邁進,最後太設在6 ,700多萬美元和解金上讓步,同意以5千萬美元和解。另遠東太控在今年5月即與太設就中國太平洋百貨的LOGO進行協調,最後以不續約授權收場,但上海太平洋與成都太平洋仍因先登記在先名稱可續用,至於雙方跨國官司,最後在兩造均認為對大陸發展有不利結果下決定各讓一步,以5千萬美元和解。遠東強調,此官司拖6年,主要是考量不願走至強制執行或拍賣股權等難看場面,既然太設同意由原先判決的6,700多萬美元降到5千萬美元,決定畫下句點。遠百強調,有關6,700多萬美元、逾18億新台幣,早已逐年認列支出,一旦和解後,付出5千萬美元(約15億台幣),還有3億元台幣可回沖認列營業利益。和解後,中控應給付5千萬美元予太控,而太控則撤回所有基於前述國際商會仲裁判決,對中控及中控之子公司,所提起之強制執行案件或清算公司資產案件。